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那么今年全国两会有哪些热点提案呢,一起来了解最近几年全国两会关于村医待遇和养老最新消息提案,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内容以官方发布为准。
全国两会关于村医待遇和养老最新消息提案
3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马晓伟在“部长通道”接受采访中,针对“看病难”的问题做出来相应的回答,从马晓伟主任的回答可以看出来,想要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升我国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势在必行,针对基层医疗的改革还是会继续下去。
对于这点,我们也是深信不疑的,但是从这几年的改革效果来看,未来的路还有很长一段要走,从小编来看,什么时候能解决了基层医生的生存、待遇养老的问题,提升基层医疗环境,才能真正引导医疗人才向下发展,稳定基层医生的发展,才能让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更加牢固,才能为分级诊疗提供更加坚实的后方力量,这才是分级诊疗最重要的一环,还是那句老话,没有人才原地驻留的基层,没有发展的可能!
国家卫健委主任马晓伟
这次对于百万村医最关注的养老和待遇问题,卫健委主任马晓伟说:用各种政策解决村医的薪酬、职业前途和养老保险的问题!
在开展分级诊疗的过程中,要通过各种政策来解决村医的待遇以及养老问题!
乡村一体化,解决村医待遇问题
马晓伟主任提到要实现分级诊疗就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其中第一条就是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构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通过建立一批紧密型医联体,防止大医院盲目扩张、“跑马占荒”。同时在农村建立县域的医疗共同体,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县乡一体化主要解决乡村医生水平提高的问题,乡村一体化主要解决村医待遇问题。
打破“大锅饭”,提高村医薪酬待遇
加快发展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水平,要调整和完善乡镇卫生院的运行结构、运行机制,使乡镇卫生院打破大锅饭的分配机制,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结余归己,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方面发挥他们的作用,提高他们的薪酬待遇,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基层工作重点
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分级诊疗中最基层的部分,从这次马晓伟主任的回答来看,,为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网底的作用,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依旧是关注的重点!
家庭签约任务重点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个是重点人群,老年人、妇女、儿童、慢性病患者、残疾人,对他们要给予保障。二是重点病种,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血管疾病,将来还会包括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职业病、精神病,对这些患者给予关心照顾和健康管理。要发挥家庭医生贴近社会、熟悉患者、服务便民的特点,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的医疗需求,当好人民群众的“健康守门人”。
从这点可以看出来,家庭医生签约的“质量”问题是今年的重中之重,一直以来家签也是村医心中的一块病,人民群众对家庭医生的接受程度依旧不高,村医的任务执行难度可想而知,但是任务是必须要完成的,所以家签的任务完成质量一直饱受争议,如果今年的重点在这里,今年的签约任务大家一定要多多注意,别的不说了!
分级诊疗制度是新医改以来推行的一项重大制度,对于村医而言,从来不怀疑政策的出发点,但是分级诊疗想要做好,除了上面要关注,下面要会做,更重要的还是中间的串联能不能给力。上下都很尽力,坏在了中间可就不美了!
这次,从马晓伟主任的回答来看,村医的养老和待遇问题,其实国家都是没有忘记的,并且也是在想方设法的改变村医的待遇和养老,只是希望马晓伟主任能尽快让百万村医看到更加明确的希望,不要再是口头承诺,村医的心已经伤不起了,真的伤不起了!
村医该享受的权益,一个不能少
从2017年的提案到,对于村医到底想要什么以及需要什么越来越清晰化,2017代表提议将村医纳入社会保障,提升待遇和保障,但是具体的形式尚不明显;2018年很多代表都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建议和方法;到了今年则更加确定,村医到底需要什么东西,以及如何实现!
从这几年各省下发的政策来看,村医养老、待遇、编制问题其实都在不断改变,只不过唯一不变的就是没有真正解决问题!
比如:
去年10月,甘肃省规定对工作年限较长、业务水平高、群众反映好且取得执业助理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在岗村医,在乡镇卫生院招考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时给予适当加分,优先录用。有条件的地区,可探讨实行村医转正制度,进一步提高村医岗位的吸引力。
去年2月,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出台《乡村医生支持计划》提到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的村医,由空编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程序公开定向招聘乡村医生(编制在乡镇卫生院,岗位在村卫生室),解决乡村医生的出路问题。
贵州省实施实施乡村医生“员额制”改革。全面实行乡村医生聘任制,将村医纳入编制内人员管理,补助由2016年1117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责任险基础上增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湖北省宜昌市全面实施乡、村“八统一”一体化管理制度,将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派驻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将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