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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两会关于军转志愿兵提案,两会军转志愿兵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13 06:45:20

2018年全国两会关于军转志愿兵话题议案提案解读,两会军转志愿兵相关提案

坦率地说,你我素不相识,也从无瓜葛;上网查询得知海安县人民政府县长是您。我是您治下的公民,准确地说我是一名曾经为这个共和国奉献了十四年青春的志愿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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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您是县长的公职身份才贸然写信给您,您也可以理解成写给您及您所代表的海安县人民政府和您所辖的行政部门。甚至更高层负责人,事实上我也正在这样做。

我和我的战友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响应祖国号召参军入伍,服完四年兵役、服从军队建设需要转为志愿兵。为部队建设和战备训练默默奉献了十四年青春,于九十年代转业回到家乡。真可谓‘少小离家老大回,’十八岁至三十三岁、人生最火红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共和国、奉献给了军队,奉献给了人民。那一时、那一刻我们无怨无悔!

然、转业回来境遇让我们为当初的年轻热血、少年冲动而懊悔。

县长,我们是转业不是复原更不是退伍,我们农村没有地、城里没有房,转业回来可以说一无所有。

我们八十年代当兵是以国发【1978】75号,和国发【1978】223号文件以及民政111号文件精神,志愿兵享受干部待遇,同为职业军人,不再保留农村土地。然,转业回来,海安人民政府却以义务兵退伍待遇安置,从军龄上讲志愿兵服役十四年而义务兵是三至四年;从法理上讲,有国务院文件为据;部队六级士官享受正团级待遇,志愿兵服役满三十年或五十周岁按干部待遇退休;凭什么转业按义务兵待遇?再退一步就是不能与干部同等条件安置,那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是志愿兵安置的责任主体,又依据什么将我安置到私营企业?

一个曾经挂靠在文化局的私营企业(九六年早已改制与文化局脱钩),进去时没有任何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更别说。我进去不到半年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出肾炎,看病药费不报销,生活费没有,我多次找文化局历任局长,提出我的诉求,皆以没有编制、没办法、推诿,甚至不理不睬。为了我的医药费的事甚至找到当时的副县长,才给予一些补助。而今文化局早已与广电局合并成文广新局,我又能找谁?

县长,军人的付出,军人的奉献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我十八岁参军至转志愿兵后,一年才一次探亲假20天,谈个对象都没有时间和机会,当兵十四年没在父母身边尽过一天孝。两地分居妻子既要上班又要抚养孩子是多么的不易;孩子常常想不起爸爸的模样,更别谈有感情、时至今日依然如此,甚至连爸爸二字都不知该怎么喊。而这一切又是谁造成的呢?

和平年代不尊重军人,不维护军人权益;保家卫国时又指望军人以生命去捍卫和平、这公平吗?

海安是双拥模范县,优抚军人不要成为印在纸上,挂在嘴上的口惠。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军人的荣誉、牺牲奉献和使命任务要与社会地位和应得的尊重相适应。军队乃国家基石,一些官员、一些部门的做法无异于自毁基石。

请问县长,我的儿女还会去当兵吗?我身边的人还会去当兵吗?我的境遇难道不就是个很好的榜样和说教吗?地方政府和一些行政部门借改革之名严重侵害军转志愿兵的合法权益。我的遭遇就是一个普通人平常心也无法理解。

军人的天职是服从!我们信任政府,相信政府。但我们绝对没想到地方政府如此藐视国家的政策法规,不执行、打折扣、甚至转换概念。从小处讲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亵渎了我们的信任,从大处讲严重丧失了国家的公信力。

当兵时敲锣打鼓带红花,一人当兵全家光荣;转业后的待遇可以不可以理解成一人当兵全家遭殃呢?地方政府部门的作为与卸磨杀驴有何区别?

当兵十四年懂得了服从,学会了坚忍和包容,但并不代表我们可以任人宰割;忍耐是军人独有特质,但并不代表我们就失去了反抗的权利。

县长,只要稍稍浏览网络就会发现全国很多转业军人上访维权,这是为什么?他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而地方政府又至之不理,那除了上访还能怎样?这也充分证明了地方政府的懒政、不作为、甚至胡作非为。他们依据什么把我安排到私营企业?又没有一分钱补偿金,我在战友群里也询问过,根本没有我这种现象(除非是拿了一次性补偿金自谋职业的),基本都分到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也许县长大人会说:这是以前、以前政府部门的所作所为,与你无关。那尊敬的顾县长,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想一想,我又当该如何?

个人的付出与所得的回报是如此的不成比例!县长曾是教书育人的教师,那十年寒窗苦是为了什么?而我还要加上十四年从军岁月又为了什么?其实答案显而易见,为了前程、为了好的人生,说大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说小了更好地体现人生价值,提升社会价值和生活质量。可为什么那么多官员拿别人的人生开玩笑,无视别人的权益。

今天我要感谢网络,是网络让我知道了外面的世界,知道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军转志愿兵的待遇。依法维权、依法上访,提出诉求是我的权利。

主席执政以来大力倡导建设和谐社会,那和谐社会的意蕴是否应化解社会戾气,保障社会的稳定呢?2009年近千名军转志愿兵到北京上访惊动了中央高层,中央办公厅、国家信访总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军委办公厅、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参加接访。江苏没有人去,未必就是江苏安置得好,只是信息不畅而矣。我百思不得其解,我们的地方政府为何不能变上访为下访呢?为何不能将心比心呢?

今天我选择上访诉求,代表我对这个国家、政府和您这个代理人的信赖!

诉求有三:

方法一、我安置在私营企业与复原、自谋职业无异,请政府按当下标准补发我十四年军龄自谋职业补偿金;恢复我农村户口,宅基地和应有的土地(这一点无论从法理上还是道义上都是合情合理的)。

方法二、政府认为志愿兵不能与转业干部享受同等待遇,那请恢复全民所有制身份,重新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工作。并按事业单位或国企标准补齐我转业之日至今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包括2000年前的应发的房补(房补有国发【2000】62号文件依据)。

方法三、按事业单位或国企标准补齐我转业之日起至今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2000前的应发房补。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职业军人是高风险职业,这是全社会所公认的,更何况我们从军十四年)。

也许中国在军转志愿兵这一块上的法规还不是很健全、不是很完善、甚至很含糊,需要地方政府去解读(但不能歪解)和创新。记得有句名言:“当法律和良心抵触之时,良心便是最高的行为原则。”尤其当权者更不能缺失良心。

希望我的诉求能有回音,我的主张能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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