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患关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骨科主任温建民:应为保护医护人员立法
首先,立法保护医护人员的身心健康。必须强化法制建设,明确区分医疗纠纷和违法犯罪。不能因为暴力伤害因医疗纠纷引起,执法就双重标准。第二,公安部门应将医疗机构列为"公共场所",像商场、电影院一样管理,而不是列入内保单位,出了事内勤管。第三,医院要加强预防措施,增加安保人员,给医生配备随身携带的呼救系统,加强对病房、急诊等医患矛盾"重灾区"的管理,及对医务人员的教育。
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公司董事长谢子龙:设第三方仲裁机构化解医患矛盾
应设立独立于卫生部门、医疗机构的第三方医疗仲裁机构,负责医患纠纷的调节和仲裁工作,有效化解医患纠纷,避免事态升级,维护医患双方的利益。
加大医患纠纷中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普及公众的医学知识,引导公众正确看待医疗服务;加快推动医疗体制改革,尽早实现医药分开;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监管,对医务人员收取红包、开大处方、收取回扣等现象加大打击力度,净化医疗行业风气,从根源上解决医患纠纷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肿瘤医院副院长葛明华:出台专业法规应对医疗纠纷
希望制定专门针对医疗纠纷的处理法规,或者将医疗纠纷在侵权法中单列出来,详加规定,打消患者和医院的顾虑。
增加保安之类的办法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一来保安不可能24小时保护医生护士,二来袭医的人也不会贴个字条"我是来打医生的"再冲进来。需要增加老百姓的医学知识和素养。
关于大病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