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6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会上调吗?退休人员涨工资是真的吗?
胡晓义:退休金调整并不是每人都增长6.5%
3月9日电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在9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表示,预算报告中的今年退休金调整6.5%左右,可以从三个视角解读。
“首先,这是自2005年以来,第12次连续调整退休金,也是本届政府连续第4次调整。”胡晓义说。
第二个视角是“首次统筹安排”。预算报告指出,此次退休金调整,既包括企业也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两个方面统筹起来考虑。过去养老金是“双轨制”,现在基本制度并轨,公平性就更强了。
胡晓义着重分析了退休金增幅调整到6.5%的5点原因。第一,经济发展水平,去年GDP增幅是6.9%。第二,财政的支付能力,去年全国一般性预算收入增长5.8%,增幅降低。第三,物价水平,去年城镇居民物价水平上涨比较温和。第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去年是7.4%。第五,养老基金本身的承受能力。
胡晓义表示,此次调整并不是每人都增长6.5%。预算报告讲到,对养老金偏低和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这既体现了公平,又体现了差异。
下面跟大学高考小编一起来回顾一下福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涨工资的情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闽政〔2015〕1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社厅、财政厅: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从1月1日起,调整我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厦门市,下同)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二、调整时间。从1月1日起。
三、调整标准。全省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06元。
四、调整办法。月增加标准由以下四部分构成:
(一)定额均等增加部分,每人月均增加62元。
(二)与我省物价指数上涨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详见附件1。
(三)与个人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月发养老金标准的3%调整增加。
(四)与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5元。
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退职人员的入伍时间以退休审批时组织认定的为准。
五、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集体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和全民合同工等退休人员,1990年底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连续工龄,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可以按照每年1.5元的标准增发养老金。本条规定仅适用本次养老金调整,不涉及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及其他待遇问题。对于1990年底前已经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不重复计发。
六、省级统筹企业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不纳入本次调整范围。
七、纳入省直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筹,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调整参照福州市的标准执行;纳入各设区市、县(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筹,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调整参照所在设区市的标准执行,平潭综合实验区参照福州市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八、这次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落实到位。
九、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应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应在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基本完成后,于4月底前将工作总结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附件:1.调整基本养老金物价指数联动增加部分标准表
2.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支出计划(普调)
福建省人民政府
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