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掌握扫黑除恶工作总体要求是什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紧紧围绕“三个结合”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扫黑除恶工作重大意义是什么?
1、是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
2、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3、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4、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三、扫黑除恶工作目标任务是什么?
1、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
2、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3、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四、扫黑除恶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1、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
2、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3、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
4、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5、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6、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五、中央为什么用“扫黑除恶”,而不是以前的“打黑除恶”,“打”与“扫”的区别在哪里?
现在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全方面的期待值越来越高,但黑恶势力的存在恰恰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徐汉明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绝不能让黑恶势力的存在成为一块“短板”。
“扫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过去“打黑”打得多,防得少。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明确了扫黑责任,加大了防范力度。这次共同参与的部门从过去的10多个部门,增加到了近30个。
六、扫黑除恶为什么用“斗争”来表述,而不是用“专项行动”表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较“专项行动”体现意义更深,力度更大,辐射更广。“十九大”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法治框架内进行,遵从依法治国的轨,这就意味着各有关机关要善用法治、以法治思维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什么说“三年”,而不是“二年”或“五年”?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为期三年,自2018年初,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收网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气氛。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一茬接着一茬打,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态势。
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什么要与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结合起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村“两委”换届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干扰、介入换届选举,坚决杜绝黑恶势力进入村“两委”,严防“操纵破坏选举、侵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以及横行乡里,破坏治安秩序,或是利用宗族家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等黑恶势力”进入村“两委”。确保村“两委”换届风清气正,净化社会环境,不断提高全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自豪感。
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什么要与基层反腐、“拍蝇”结合起来?
扫黑就要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这个土壤就是基层腐败这个“保护伞”,凡是黑恶势力能够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根本原因在于有一顶或多顶“保护伞”,一般的恶势力后面也有人支持、纵容。现实表明,黑恶势力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而一些抵抗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充当其“保护伞”,甚至通风报信和或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有恃无恐。从群众的切身感受来讲,发生在基层的,身边的腐败影响更深更大,因此通知明确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弄清谁是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
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
强化党委政法委和政法机关的直接责任;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领导、协调扫黑除恶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打出声威,打出声势。
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督责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明确责任目标,建立工作台账,层层落实到部门、岗位和每一个人,确保扫黑除恶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坚决防止推诿扯皮。
十一、打击重点(十大领域)是什么?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土地承包流转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非法捕捞、带车逃费等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医院、学校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聚众滋事的市霸、行霸、医闹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是什么?
1、组织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经济特征: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危害性特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十三、“恶势力”是什么?
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十四、“恶势力犯罪集团”是什么?
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其特征表现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十五、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是什么?
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十六、“两个一律”指的是什么?
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十七、“四个督导”是什么?
政治督导、问题督导、责任督导、效果督导。
十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落实“一案三查”是什么?
即查办黑恶势力,查办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查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十九、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提出的“六个围绕”是什么?
1、围绕政治站位,重点落实各地党委、政府贯彻落实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2、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各地推动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有效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情况;
3、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
4、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地推动各部门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日常监管、齐抓共管情况;
5、围绕基层组织,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
6、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发挥职能作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