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14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全国每年都进行“助残日”活动。
每年一次的“全国助残日”活动,动员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及数以亿计的
群众参加,形成了强劲的声势和规模,为众多残疾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帮助和扶持,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其意义广泛而深远 。
通过与有关部门共同会签下发“助残日”活动文件,不仅加强了文件的权威性,而且广泛调动了有关方面的积极性,保障了“助残日”活动在各地的顺利开展。通过协调有关部委、单位参与“助残日”活动,使各职能部门更加全面地了解残疾人的需求,贴近残疾人,加大了政府各个领域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
通过充分动员公共传媒积极反映残疾人生活,报道残疾人事业,团结和激励了一大批理解残疾人、热爱残疾人事业的新闻界朋友,利用各种传媒在社会上大力宣传人道主义,在全国形成了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的热点,营造了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1、关注残疾人民生,关心残疾人生活
2、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
3、精准扶贫残疾人,共圆美丽中国梦
4、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残疾人权益
5、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6、共享文明成果,残健同步小康
7、加强残疾预防,健康助力小康
8、残健共融,互助友爱
9、扶残助残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10、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11、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
12、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3、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残疾人实现文化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