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部门调查,现在我国有注册资产评估师约3万人,实际专门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数不足15000人,而在我国市场经济成分的多样化和市场行为的多样化的今天,投资咨询、产权交易、企业改制、司法实践、融资抵押、财产拍卖、典当等活动中,迫切需要大量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专门人才,专业人才严重不足,资产评估行业将会是未来十分有前景的一个行业,资产评估专业将会是一个热门专业。
资产评估作为一种有组织、有理论指导的社会经济活动应该是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后,世界各国的资产评估活动开始趋于规范化和国际化。在我国,现代意义上的资产评估活动是在改革开放和建设的过程中兴起的,它从维护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起步,逐步将评估对象扩展到各类所有制性质的资产。为了适应资产评估这一行业建立和发展的需要,使资产评估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伴随着资产评估业的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资产评估法规和规章制度。
早在1989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发《在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时必须资产评估的若干暂行规定》,标志着中国资产评估业发展伊始即纳入法制轨道。1990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组建了资产评估中心,负责全国的国有资产评估工作。1991年11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全国资产评估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必须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同时规定了被评估资产的管理范围、评估遵循的程序、评估方法及法律责任。标志着我国的资产评估制度基本建立。
1992年7月,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根据国务院91号令的授权,制定颁发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施行细则对资产评估的基本原则、资产评估的组织管理、资产评估原则和程序、资产评估方法标准、资产评估的法律责任等做出了具体规定,使国务院 91号令具有可操作性。1993年12月成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标志着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已逐步从政府直接管理向行业自律性管理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