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政策

2024年吉林高温补贴标准发放时间,吉林高温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19 14:31:42

建立高温津贴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每日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10元以上。

资金来源

调整企业职工艰苦岗位津贴补贴标准所需资金,均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单位不发高温补贴怎么办?

“高温津贴可以按月支付,也可一次性发放。需要注意的是,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区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提醒,如果劳动者对高温津贴政策存在疑问,或者认为自己所在企业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可以拨打12333人力资源保障热线,进行咨询或投诉。人力社保部门查实后,将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全国各地相继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一些地区连续出现高温天气,高温津贴话题也引发民众关注。有许多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已经数年没有进行调整,包括吉林省,因此2018吉林省高温津贴发放条件和标准参照以前颁发的标准执行。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财审)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理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关系,提高企业艰苦岗位和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稳定艰苦岗位职工队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省委、省政府决定调整企业职工艰苦岗位津贴补贴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煤矿井下津贴标准

1.将井下采掘工津贴标准提高到25元/工以上;

2.将井下辅助工津贴标准提高到20元/工以上;

3.将安检人员及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津贴标准提高到20元/工以上。

煤矿井下津贴适用于各类煤炭企业的井下作业职工,不包括露天煤矿职工。具体发放范围为:井下采掘工人、辅助工人、安检人员及下井工作且编制在井下采掘、辅助队的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其它矿山井下津贴发放标准和范围参照煤矿井下津贴发放标准和范围执行。

二、提高企业职工夜班津贴标准

1.将前夜班津贴标准提高到10元/班以上;

2.将后夜班津贴标准提高到12元/班以上。

三、建立高温津贴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每日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1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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