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很多已婚职场人非常关心的话题,无论是怀胎十月的女方还是陪产照顾的男方都需要了解这方面的规定。
但是产假不同于法定节假日这类全国统一的假期,具有很强的地方特色,只了解国家的基本规定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小薪今天整理了不同类型产假工资发放规则以及全国31个省份的产假规定,帮助大家快速掌握“产假”这个知识点。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而根据生产阶段的不同,发放工资的形式也不一样,小薪大致梳理了这四种情况,一起来看看吧~
1
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
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
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为此国家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4
哺乳假,工资发放数值以六个半月为界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提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2015《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29省份在修订计生条例时,也取消了晚育假,将产假的计算方式调整为“国家规定假期98天+生育奖励假”。
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修订了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30省(区、市)修改了产假时间,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女性的产假时长,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假是女性独享的国家法定假期,自国家“鼓励生育”,取消晚育假之后,关于产假的规定也有了一定更改,希望整理的这些内容能够帮上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