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政策

2024年广安产假工资怎么算,广安产假工资发放最新标准(二)

发布时间:2023-09-16 03:55:30



【广安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办法(2014)】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川劳社发〔2007〕3号)精神,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统筹作用,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根据《社会保险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业务,确保生育保险基金正常运转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第三条 全市生育保险实行“五个统一”: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标准、统一基金财务管理、统一待遇支付范围和标准、统一业务流程和信息管理。
第四条 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参保范围和对象、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和标准等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参保职工工资总额的0.8%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办理退休后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终止生育保险关系。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由市社保局提出建议方案,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核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 全市生育保险基金实行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制度,按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含扩权强县试点县)。市社保经办机构现有的生育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直接作为市级统筹生育保险基金的收入户、支出户,并对应市生育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区市县不再设立生育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只保留生育保险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
第七条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实行年度总额预算管理。通过生育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对全市生育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市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当年省、市政府下达的生育保险年度扩面、征缴目标任务编制全市生育保险基金年度收入、支出计划草案,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后执行。
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市、区市县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须将每月征收的生育保险费及利息等收入存入同级生育保险基金收入户,并于次月5日前全额划转至市级生育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各区市县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向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和市级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当期征收情况。全市生育保险基金年度征收情况,由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
第九条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在各区市县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基金支出账户留存按上年度月平均支付水平3个月的标准核定周转金。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在每月30日前,汇总审核各区市县当月支出数,于次月10日前划拨到各区市县生育保险基金支出户。各区市县应按时足额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年度生育保险基金支出情况,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报同级人社和财政部门。
第十条 生育保险积累基金的管理。各区市县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前的收、支、结余额经清理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确认,结余额全部上解市生育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市级统筹启动前应支而未支的生育保险待遇,由市级统筹基金解决。
第十一条 当期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缺口弥补。市及各区市县(园区)当期完成基金征收(含清欠)任务的收支缺口,由市级统筹基金解决;当期未完成基金征收(含清欠)任务形成的收支缺口,由市级统筹基金及未完成基金征收任务的区市县政府(园区管委会)安排资金弥补。具体比例是市级统筹基金弥补30%,其余70%由未完成基金征收任务的区市县政府(园区管委会)安排资金弥补。
第十二条生育保险基金核算管理。各区市县财政部门和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做好生育保险基金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做好基金征缴、拨付管理,对所发生的生育保险收支事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会计核算,办理财务决算。
市社保局负责市级统筹的全市生育保险基金的实际收支与市生育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对账核查,并做好市级统筹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三条生育保险待遇的拨付。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参保人员的相关资料,将应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用于参保职工的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和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对不属于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的支出,不纳入市级统筹范围。
第十四条市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省、市政府每年下达的生育保险扩面、征缴目标任务提出具体分解方案,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下达,纳入目标管理,强化检查和考核。
第十五条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后,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编制和人员要保持稳定,经费渠道不变,经办机构工作业务经费根据业务量的变化调整,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第十六条本办法从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广安市生育保险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不再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95%的人继续看了

其他人推荐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