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政策

2024年马鞍山产假工资怎么算,马鞍山产假工资发放最新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22 02:19:20

从马鞍山市医保中心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马鞍山调整职工生育保险津贴发放标准,将为10月11日以后分娩、符合文件规定的参保女职工补发政策调整后应增发的生育津贴。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马鞍山生育保险政策,保障女职工权益,根据省人社厅文件规定,马鞍山及时出台了文件,调整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具体标准为:符合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和马鞍山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按0.5%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女职工除享受5个月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一是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二是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1月16日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前已生育的女职工,至1月16日98天产假仍未到期,按照《条例》规定延长60天产假的,延长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

1月16日之前生育的女职工享受延长2个月产假生育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晚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各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已享受的予以抵扣。

目前,该市医保中心在保证当月生育津贴按时发放的同时,正在加班加点统计核对参保职工数据,对10月11日以后分娩、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参保女职工,将补发政策调整后应增发的生育津贴。

为方便参保职工,符合补发条件的女职工无需再办理任何手续,补发的生育津贴将直接汇入女职工本人前期领取生育津贴的银行卡中。广大参保女职工如有疑问,可打电话咨询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电话号码:0555-2354129。

拓展阅读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2016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生育津贴,是指职业妇女因生育或流产而离开工作岗位中断收入时,按照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给予定期支付现金的一项生育保险待遇,又称现金津贴。

生育津贴已经成为一种对职业妇女表达关怀的重要国际性措施,其宗旨在于向生育女职工提供基本经济保障,使她和她所生产的婴儿能够在产假期间按照一定的生活标准维持健康的生活。享有生育津贴是生育的职业妇女的一项基本权利。

市人社局发出《关于改进女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发放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自1月1日起施行。届时,晚育女职工申请增加生育津贴的,无需再提供《独生子女光荣奖励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对该证书实施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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