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计算残保金缴纳残保金
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残保金年缴纳额=(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依据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于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进行申报。
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1、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2、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