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那2020最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的?具体哪些优惠呢?
创业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带头人吸纳就业给予社会保险统筹部分全额补贴;首次创业还能领取创业场地补贴……8月15日,市人社局透露,今年以来,我市陆续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开展创业带头人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落实创业场地补贴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等一揽子高“含金量”促进就业政策,从资金、场地、社会保险补贴等多个方面提出实实在在的政策举措,打出了创新创业“组合拳”支持和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和各类促进就业重点群体积极就业创业。
在资金扶持方面,扩大了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范围。将我市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含网络创业),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劳动者(不受户籍限制),以及当年吸纳就业人数达到原有职工总数15%以上(含15%)的小微企业,全部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降低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明确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记录,就可以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同时,提高了创业担保贷款标准。符合条件的人员最高可申请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大学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到20万元,并给予最长3年的全额贴息。
在税收减负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和低保家庭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失业人员等,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市级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一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其中对招用退役士兵的企业按每人每年9000元给予税收减免,对招用重点群体人员的企业,按每人每年7800元给予税收减免。
在创业场地和社会保险补贴方面,对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以外租赁场地首次创业的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伍5年内的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给予最长2年、每年3000元至10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每年3月和9月开展创业带头人认定工作,对已认定为创业带头人的企业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单位统筹部分全额补贴。
“这一系列政策举措密集出台,仅仅是我市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全面发力的一个缩影,更具针对性的稳就业综合性举措还在路上。”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下一步,我市稳就业还将迎来更多重磅实招,政策组合拳将更加丰富,瞄准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创业孵化基地奖补、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政策领域精准施策,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