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政策

株洲小微企业补贴政策,株洲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9-13 10:39:56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2015年,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

9月,我市被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五部委确定为全国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转变财政支持方式,提升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效果,积极探索财政有效引导金融资源“支小助微”的新途径新模式,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我市民营和小微实体企业,打造中部地区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创新示范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推进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结合、扩大规模与防范风险并重、上级部署与地方实际联动,着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为民营和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末,力争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量40.6亿元左右;当年增量占各项贷款增量的比重达到14%;户数同比增量达到4600户;余额同比增速达到22.7%,高于全部贷款增速;贷款平均利率6.29%,较2018年末下降12个基点;不良贷款余额低于4.52亿元;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06%以内;政府性融资性担保体系基本建成,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不断完善。

(二)中期目标。到2022年末,全市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获得率大幅提升,主要信贷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三)远期目标。到“十四五”末,将我市建成中部地区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创新示范区。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将注册资本金2亿元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打造为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龙头担保机构,尽快完成其落地开业工作,并建立资本金连续补充机制,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担保费率不超过1%、500万元以上不超过1.5%。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改革。加快发展市、县两级机构,争取三年内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二)实施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和业务奖补。发挥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鼓励融资担保公司以服务中小微和“三农”企业为主业,提供低费率担保。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对其上年度服务中小微和“三农”企业单户担保额1000万以内的,按年度日均担保余额的3‰给予风险补偿;对其上年度收取的中小微和“三农”企业融资担保费率低于1.5%的差额部分给予适当补贴。(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完善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修改完善《株洲市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将中央财政下拨的4000万元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扩大风险补偿基金规模。部署@贷攻坚行动,分解任务指标,明确工作责任,争取末@贷余额达到8亿元。(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四)推动产业链融资。出台产业链融资实施方案,以中国动力谷“3+5+2”配套产业集群为重点,出台核心企业、配套企业、主办银行白名单,组织搭建产业链(产业联盟)支持对接平台,依托核心企业信用,盘活配套企业应收账款,为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无抵押信贷支持。(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株洲市中支,配合单位:市工信局)

(五)实施产品服务创新奖励。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设立融资创新考评专项评选,采取项目申报制,据实对金融机构和相关融资服务主体在民营小微实体企业融资方式、渠道、产品、技术、工具和服务等方面有推广示范意义的创新进行奖励。(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六)落实投贷保补联动机制。对产业发展基金已投放的企业,如有信贷需求,协调合作银行提供便捷的信贷服务,信贷风险由合作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补偿基金共同承担。银行融资综合成本(包括贷款利息和手续费)最高原则上不超过上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20%。(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七)优化财政性存款配置。优化市本级财政性存款配置方案,从下半年开始,将监管口径的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与财政性存款存放额度挂钩,并提高考核权重,激励银行机构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及开展投贷保补联动业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政府金融办、株洲银保监分局)

(八)推动征信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打造全国区域一体化企业征信服务体系先行先试实验区,应用“智慧株洲”大数据以及其他征信数据和各类模型,支持华芯公司建成覆盖全市的统一地方企业征信公司,推动金融机构充分应用一体化征信数据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株洲市中支,配合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

(九)建立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依托“智慧株洲”,正式上线集企业导入、数据征信、招商引资、产品推介等于一体的互联网+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全天候银企对接服务,有效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人民银行株洲市中支)

(十)推动蚂蚁金服落地。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蚂蚁金服“普惠金融+智慧县城”模式,借助大数据+互联网技术,为民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提供多元化的普惠金融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十一)实施“货币政策工具全覆盖”专项行动。加大对符合再贷款、再贴现发放条件,但未使用或较少使用的法人机构政策宣讲和督导力度。安排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37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发放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民营企业贷款和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株洲市中支)

(十二)实现债券融资突破。出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公开发行债券的若干意见》,完善债券发行信息沟通,建立民企发债的长效机制。重点完成工商银行辅导的株洲旗滨玻璃发行企业债注册工作。(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株洲市中支)

(十三)强化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重点明确对分支机构和基层人员的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设立内部问责申诉通道,对已尽职但出现风险的项目,可免除相关人员责任。对民营小微企业不良率未超出容忍度目标的,在绩效考核、单笔不良贷款责任认定方面可适当放宽要求,亦不纳入监管评级扣分因素。(牵头单位:株洲银保监分局)

(十四)加大续贷支持力度。打造“无还本续贷”政策标杆银行,创新民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服务模式,在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前一个月主动对接续贷要求,对于符合续贷条件的民营企业不得拒贷、断贷。设立5亿元规模的动力谷续贷基金,为民营小微企业过桥贷款提供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株洲银保监分局)

(十五)加大企业培育力度。深入推进温暖企业行动,推动各级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壮大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工业“小巨人”。开展专项行动,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对有经营性退规风险的企业进行精准帮扶,助推企业发展上台阶。积极筹建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成果转化等生产性服务平台,强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撑。(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十六)构建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平台。打造潇湘科技要素市场(株洲),搭建线上综合性的服务网站和线下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供涵盖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等7类服务和N个动力产业前瞻性技术创新与储备基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十七)完善统计监测和调度机制。按月对各家银行机构监管口径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贷款余额、户数、综合成本进行汇总分析。下发《株洲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任务分解表》进行按月监测并适时通报,各机构完成情况与货币政策支持和监管政策倾斜挂钩。(牵头单位:株洲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株洲市中支)

(十八)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定期组织金融机构开展经验交流,宣传推广服务民营企业的典型案例、良好做法和经验模式,通过主流新闻媒体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株洲银保监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剑波任召集人,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人民银行株洲市中支、株洲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试点各项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由市财政局牵头,落实筹资责任,并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试点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建立业务统计分析制度和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各成员单位于每季度次月20日前向市财政局报送绩效考核数据,市财政局定期和不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三)突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媒体、纸质媒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多种方式向金融机构和民营小微企业集中发布各项政策措施。组织银行机构、融资担保公司等重点机构对试点政策进行学习交流,鼓励各机构内化政策实效,加大民营和小微企业业务绩效考核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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