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习俗

2019年6月9日国际档案日宣传内容

发布时间:2023-09-13 21:15:04

按照《全国档案宣传工作要点》的要求,为广泛宣传档案工作在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的积极作用,着力宣传档案工作在服务中心工作、服务民生、服务文化建设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国家档案局决定,今年6月,全国档案部门在统一的主题、统一的时间集中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

  根据省档案局《关于组织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苏档办[2016]24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决定,全市档案部门按照统一主题、统一时间,在全市广泛开展6.9“国际档案日”主题宣传活动,着力宣传档案工作在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的积极作用,着力宣传档案工作在服务中心工作、服务民生、服务文化建设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档案与民生

  二、宣传时间:

  6月9日-6月14日

  三、宣传内容

  各级档案部门深入贯彻落实“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的重要指示,创新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利用“国际档案日”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通过举办展览、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展现档案“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特殊价值,努力弘扬档案工作“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作用,打造出一批内容新、受众广的“国际档案日”宣传精品。

  四、活动安排

  1、市局组织与民生相关的民政、公安、工商、卫生、房产、城建、社保、人才、劳动等部门集中开展6.9“国际档案日”广场宣传活动。

  2、各市(县)区局馆分别在各地区中心广场、乡镇街道、社区开展“国际档案日”广场宣传活动。

  3、各局馆结合实际,深入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举办“档案与民生”主题报告会、座谈会。

  4、组织全市档案人员积极参加国家档案局举办的“档案与民生”征文活动(见附件1)。

  5、由各市(县)区档案局(馆)、各部门和单位集中订购“档案与民生”宣传海报(见附件2),“民生档案服务民生”的宣传挂图、《中国的世界记忆遗产》宣传折页(见附件3)。

  五、活动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精心组织安排,协调各方力量,打造出具有本地特色的宣传精品。二是宣传活动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和本地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还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面向广大青少年开展一批主题鲜明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引导他们了解档案,增强档案意识,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树立正确的历史观。三是各局馆、各单位要收集典型事例,在宣传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小结,并与相关图片声像资料及宣传品订购数量情况报送市档案局法规宣教处。

  宣传活动相关事宜,请与市档案局法规宣教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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