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很好奇各个省份当地的传统文化及传统文化特色。经过悠久的历史,漫长的岁月里,省份不断的发展和继承,有很多丰富的民俗文化互动,进而形成了我们熟悉的当地文化特色。小编整理了一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福建的传统文化元素有哪些
1、闽剧
闽剧,又称福州戏,福建地方戏曲地方戏曲剧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闽剧是现存唯一用福州方言演唱、念白的戏曲剧种。流行于闽中、闽东、闽北等地区,并传播到台湾和东南亚各地。
它是由明末儒林戏与清初的平讲戏、江湖戏,在清末(光绪至宣统年间)融合而成的多声腔剧种,俗称“前三合响”,雅称“榕腔”或“闽腔”。
闽剧风格高雅、潇洒,道白清晰,唱腔优美,婉转流畅,演员在表演中重视运用手、眼、身、法、步的基本程式,力求展现优美的身段,通过外形体现人物的内心世界。
2006年5月20日,闽剧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Ⅳ—45。
2、梨园戏
梨园戏是福建省的传统戏曲之一。梨园戏发源于宋元时期的泉州,与浙江的南戏并称为“搬演南宋戏文唱念声腔”的“闽浙之音”,被誉为“古南戏活化石”。
梨园戏广泛流播于福建泉州、漳州、厦门,广东潮汕及港澳台地区,还有东南亚各国闽南语系华侨居住地。
梨园戏是一种古老的戏曲剧种,至今尚保留不少南戏剧目和音乐。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已有“潮泉二部”的《荔镜记》刊本,可见当时梨园戏已经流行。
清末,高甲戏在泉州地区迅速崛起,歌仔戏也随即在漳州、厦门地区广为流传,打城戏又以新的面貌出现,梨园戏因之受到了严峻的挑战,班社日益减少,范围日渐缩小,连厦门的梨园戏也改唱歌仔戏。十九世纪40年代末,梨园戏已濒临消亡。
梨园戏有大梨园和小梨园之分,大梨园又分“上路”、“下南”两支,三种流派都有各自的“十八棚头”(保留剧目)和专用唱腔曲牌。
宋时,行省称为路,闽南泉、漳一带人称上头的省份为上路,故“上路”戏系指由浙江传入的戏曲。
其剧目较为古老,保留了不少南戏脚本,如《蔡伯喈》、《王魁》、《王十朋》、《朱买臣》、《刘文龙》、《孙荣》、《朱文》(即《朱文太平钱》,存有《赠绣箧》、《认真容》、《走鬼》三出)以及《苏秦》、《林招得》、《孟姜女》等。
2006年5月20日,梨园戏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3、高甲戏
高甲戏,福建省泉州市地方传统戏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高甲戏又名“戈甲戏”、“九角戏”、“大班”、“土班”,发祥地为福建泉州,发源于明末清初闽南农村流行的一种装扮梁山英雄、表演武打技术的化装游行。
高甲戏的传统剧目有九百多个,而演出剧目则分为“大气戏”(廷戏和武戏)、“绣房戏”和“丑旦戏”三大类。
高甲戏的角色原来只有生、旦、丑,后来又先后增加了净、贴、外、末和北(净)、杂二色;高甲戏的表演艺术来自梨园戏、木偶戏、弋阳腔、徽戏和京剧。
高甲戏的音乐唱腔以南曲为主,兼用“傀儡调”和民间小调;高甲戏使用的乐器分为文、武乐二种。
2006年5月20日,高甲戏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编号Ⅳ-48。
4、福州评话
福州评话是以福建省福州方音讲述并有徒歌体唱调穿插吟唱独特的传统说书形式,流行于福建省的福州、闽侯、永泰、长乐、连江、福清、闽清等十几个县市及台湾省和东南亚的福州籍华侨集居地。
2006年5月20日,该曲艺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5、福州十番
又称"十欢"、"十番伬",是福州主要地方音乐。清乾隆初年,侯官郑洛英《榕城元夕竹枝词》云:"闽山庙里夜人繁,闽山庙外月当门。
槟榔牙齿生烟袋,子弟场中较'十番'。"其乐器用笛、管、笙、椰胡、大小锣、大小钹、云锣、狼丈、木鱼、檀板、清鼓等13种。
流行于福州、闽侯、福清、长乐、连江、罗源、闽清、永泰、平潭、霞浦、福安、柘荣、福鼎、宁德、古田以及南平等县市,还曾巡回演奏于上海、香港、南洋群岛等地,深受群众喜爱。
二、福建传统文化特色及习俗
福州的岁时节气习俗中有分上元节(正月十五)、中元节(七月十五)和下元节(十月十五)。正月十五民间称“元宵节”,有“上元热闹看鳌山” ,中元节俗称“七月半”“烧褚衣”;下元节祭祖先,祈求“福寿和丰年”。
郑子端说道,宋代开始在福州城里从正月初八晚开始张灯,至十七晚落灯,作元宵节为挂灯传统习俗。当时太守命令,每家做十盏灯,家家户户,门口挂灯,厅内灯柱悬灯,福州人很重视元宵挂灯,音“添丁”之意。北宋元丰年间,刘瑾当福州太守,为了观赏花灯,下令挨家挨户捐灯十盏。住三坊七巷郎官巷的文人陈烈为民请命,作<题灯>诗一首流传千年:“富家一碗灯,太仓一粒粟;贫家一碗灯,父子相聚哭。风流太守知不知?惟恨笙歌无妙曲。”从此,官府不再强令百姓捐灯。
灯,福州方言与丁同音。丁,古即人口。所以灯,象征着人丁兴旺、子孙满堂。明王应山《闽大记》载:福州“沿门悬灯,通宵游赏,谓之灯市”。
郑子端说道,早在唐先天年间(712-713),福州城区上元节就有民间张灯、官府观灯的习俗。福州元宵灯景之盛在明清。此时,“三坊七巷” 已是灯节的繁地带,灯先在闽山巷,后来发展至三坊七巷的南后街。有民谣唱道:“前街买买蚶,后街买买灯,有买快来买,没买等明年。“前街”指的福州南街(现在八一七北路),大洋百货原址有一座七贤君庙,庙前店铺有卖蚶。
清进士叶观国《榕城杂咏》诗曰:“闽山庙里看灯回,火齐冰纨满案堆。怪道临风三弄好,开元寺买纸箫来。”清举人郑洛英的《榕城元夕竹枝词》还写道:“闽山庙内夜人繁,闽山庙外月当门。槟榔牙齿生烟袋,子弟坊中较十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