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高考方案的解读和对策
新高考方案的解读和对策:外语考试的计分规则发生改变,每位考生可以参加两次考试,取最好一次成绩纳入总成绩;考试时间发生变化,由每年六月的固定统考调整为两次进行,其中三门统考学科语数外依旧固定在每年六月进行统考。
二、新高考方案解读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
总体目标
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科学选拔各类人才
维护社会公平出发
2014年启动试点
2017年全面推进
2020年基本建立
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
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五)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1.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3.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4.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
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
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
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
4.改进录取方式。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
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
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2.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3.开展改革试点。
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试点要为其他省(区、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