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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现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会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chd.gov.cn/]和“会东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一、招聘名额:50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会东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详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大学期间学业成绩补考及重修科目不超过3科;
4.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
5.报考者具有的与岗位相符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5月17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6.应届毕业生需于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具有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会东县人社部门会同相关招聘单位负责。网络报名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21日12:00时,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未注册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后,登录个人账户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等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并缴费成功后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考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从5月17日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5月21日24:00结束。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考聘单位应下载并打印报考者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聘的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人社部门咨询。报名截止后(5月21日12:00时),报名通道将关闭,所有考生均不能再进行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网上缴费及打印面试通知书
1.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5月17日至5月22日12: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80元/人。
2.缴费成功考生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5月24日08:00-5月26日24:00时。
四、面试考核
(一)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且成功缴费的报考者,携带以下材料准时到面试点进行复审:面试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校签发的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由学校加盖鲜章,往届生由档案存放单位加盖鲜章)、网络报名信息表等原件到指定地点验原件后收取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持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需注明院系专业、毕业时间、是否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等信息)。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西昌
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温江校区
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由考核组按聘用岗位需求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成绩确定
考聘总成绩=面试成绩×60%+学业成绩×40%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下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学业成绩:无补考(重修)科目的按100分计算,每补考(重修)一科递减5分。
外出考聘工作结束后,于5日内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会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会东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聘总成绩(含学业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等。
六、签订就业协议
按考聘总成绩(面试成绩必须高于70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确定考聘人选,双方自愿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并报有关部门审核备案。
七、体检
(一)资格复核
签订了协议书的拟聘人员务必于7月31日上班时间到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提交以下材料:学籍(人事)档案、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通过“学历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等相关材料审核验证。提交材料缺一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二)体检标准
经资格复核合格后的考生安排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
(三)复检及递补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须经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再递补。
八、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报考岗位、考聘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因公示中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2019001、2019002、2019003、2019004、2019007、2019009岗位的,以上岗位有多个分配单位,拟聘人员须按考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取具体工作单位(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后未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会东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周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体检、考核、公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聘用通知(文件)发出后不再递补。
十二、违约责任
具体违约责任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
十三、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