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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特岗计划信息管理系统官网入口地址

发布时间:2023-09-19 04:38:56

湖南特岗计划信息管理系统官网入口地址:http://tg.hunbys.net/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部署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9〕9号)精神,我省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到农村初中、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我省计划招聘特岗教师6200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4800人,省特岗计划1400人)。各设岗县核定的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名称统一在湖南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系统(http://tg.hunbys.net)发布,具体情况请查阅《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数安排表》(见附件1)、《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表》(见附件2)。

二、招聘原则

(一)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二)遵循“定县、定校、定岗”和“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6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农村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截至8月31日,毕业生的年龄在30岁以下(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考初中和小学招聘岗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招聘岗位。

5.教师资格条件

(1)报考初中招聘岗位: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①任教学科为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的,可以报考科学、劳动技术、科技活动任教岗位。

②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生物的,可以报考生命与健康常识任教岗位。

③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的,可以报考体育任教岗位。

④任教学科为思想政治的,可以报考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任教岗位。

(2)报考小学招聘岗位: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①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为非音乐、体育、美术的,可不受任教学科的限制报考小学招聘岗位(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除外)。

②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为音乐、体育、美术的,只能报考相应的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任教岗位,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任教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6.报考特殊教育学科岗位的,其所学专业应是特殊教育类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不受限制。

7.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

(三)具备下列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计划”且有从教经历者。

2.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3.应聘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聘岗位的。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5月5日至5月10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登陆湖南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系统(http://tg.hunbys.net)(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应聘志愿(毕业学校、专业等信息应与相关证书的信息一致,填写全称)。填写报名信息时,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任教学科且只能填写一个应聘志愿,同时填写是否参加志愿征集的信息。应聘志愿为初中招聘岗位的,征集志愿时只能填报初中招聘岗位;应聘志愿为小学招聘岗位的,征集志愿时只能填报小学招聘岗位。

2.省内高校毕业的报名人员须填写本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编号。协议书编号可在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网(http://www.hunbys.net/)“综合查询”中的“报到证查询”栏目查知。

3.报名人员应按以下要求上传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分辨率200DPI以上,翻拍无效):

(1)免冠彩色登记照(一寸)。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均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

(4)教师资格证(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应提交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注明了资格种类和学科的证明材料,或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证明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相关材料。

(6) 其他证明材料(如姓名更改、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已办理违约手续等)。

4.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的报名人员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报名期间不采集报名人员的联系方式,个人联系方式在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采集。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初审和录用前的资格复核。网上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的招聘工作环节。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及特岗教师服务期内,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与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上传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隐瞒有关情况或信息、提供虚假错误的材料或信息、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名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我厅将于5月13日公布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可登陆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本人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应于5月22日至24日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设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考生应认真阅读《网上评卷考生答题须知》(附件3),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考生自备蓝色或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等答题工具。

2.时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地点设长沙市。报名对象所在考点、考室及座位号见笔试《准考证》。

4.报名人员可于6月3日起上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报名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书到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办公室(简称省特岗办)申请查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6月3日-6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原则如下:

1.全省统一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分学段分学科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当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1.5倍时,核减招聘计划数,然后分学段分学科按1:1.5比例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3.调整核减的招聘计划数。核减的招聘计划数原则上调整到笔试人数较多的学科。计划调整后,按新核定的招聘计划数1:1.5比例分学段分学科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面试

6月12日,公布调整后的设岗县招聘计划数、全省统一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面试对象名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量为15分钟,由设岗县教育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报考本县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七、预录取

(一)直接志愿录取

按设岗县分学段分学科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征集志愿录取

当招聘计划有剩余时,省教育厅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志愿征集工作。公布剩余招聘计划数,到县到学段到学科,考生在报名系统内再次填报志愿。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填报的设岗县教育局参加面试。征集志愿后,按设岗县分学段分学科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八、体检

体检对象参加设岗县统一组织的体检环节,体检有关要求见附件4。

九、公示

体检合格对象名单由省教育厅向社会公示。

十、确认拟聘用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对象,由省教育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知各有关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

十一、选定聘用岗位

设岗县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拟聘用人员成绩,分直接志愿录取和征集志愿录取两个批次,分学段分学科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在已公布的招聘岗位中选定聘用岗位。

十二、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到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到。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须认真进行录用前的资格复核工作,复核时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未出具上述材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对象,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省教育厅。资格复核无误后,拟聘用人员与设岗县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布招聘结果

招聘工作结束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文公布全省特岗教师招聘结果。

十四、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行。

特岗教师须根据设岗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于秋季学期开学前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十五、聘期待遇

(一)聘用期内,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及享受的有关政策、户口及档案管理和聘后管理等,按照湘教发〔2009〕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特岗教师服兵役。服役前必须书面向所在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服役期间,保留其特岗教师资格。服役期满,要求重新上岗者,须在服役期满后1个月内向省特岗办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请的,纳入当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当年8月1日后提出申请的,纳入下一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经批准重新上岗者,不需要重新考试,由原设岗县直接安排上岗,履行本年度招聘的特岗教师的职责及服务期。服役时间不计入特岗教师服务时间。

十六、其它规定

(一)截至9月仍在服务期内(含自动离职)的特岗教师,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截至9月仍在服务期内(含自动离职)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不纳入招聘范围(已办理违约手续的除外)。

(三)学前教育专业的专科毕业生不纳入招聘范围。

(四)体检合格后放弃聘用的人员,两年内不纳入招聘范围。

(五)在编教师不纳入招聘范围。

(六)面试或体检时,如出现招聘对象的考试成绩并列且需要进行选拔,则并列者都列为面试或体检对象。

(七)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有关部门(单位)不得向报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我厅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特岗教师招聘培训班,也没有委托其他任何机构举办类似培训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应考复习班。报名人员应谨防在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中上当受骗。

(八)特岗教师招聘实施过程中,有关招聘政策、程序、标准,各招聘环节的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招聘计划与岗位信息,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准考证,考试成绩,确定的笔试、面试、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通过湖南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系统(http://tg.hunbys.net)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九)省特岗办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238号(湖南省教育厅),邮编:410016,联系人:刘国才、王武。联系电话(传真):0731-82203481。电子信箱:lgcai99@sina.com.cn。

(十)报考咨询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段。报名期间,报名咨询电话的咨询时间为每天8:00-20:00(午休时间除外),其他电话的咨询时间仍为工作日上班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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