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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应用好“全国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河南省”,加强对我省学前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现就做好系统运行和应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应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意义
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是教育部在学前教育事业快速走向普及的大背景下,为充分落实好政府的规划、投入、监管和保障公平的责任而实施的一项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系统经过两期建设,已于2015年在我省正式上线运行,幼儿学籍信息也已经实现与中小学学籍系统的对接。但是,由于个别地方重视不够,系统的数据录入和更新不够及时,日常应用没有常态化,促进学前教育规范管理的效益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加强系统维护,推进系统应用,实现全省幼儿园的电子化联网管理,是全面掌握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状况,为制定发展政策提供科学依据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提高我省学前教育管理水平,加快基础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进程的基础性工作。2017年起,我省还将依据系统自动生成的幼儿学籍信息,落实生均财政拨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资助、普惠性民办园经费补助等教育惠民政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运行好、维护好、利用好系统作为当前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提升学前教育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学前教育管理的信息化和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二、认真做好现有机构和在园幼儿信息的录入审核工作
数据采集是系统建设和维护最重要、最关键的基础性工作。教育厅在2015年3月召开的系统二期建设部署培训会上,已经面向全省所有县、市(区)开展了系统建设应用培训,对数据录入审核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是截至2017年4月7日,系统录入并审核通过的独立设置幼儿园、附设幼儿机构和在园幼儿总数分别为12036所、9923所、254万人,与2016年教育统计数据相比,分别有35.6%、34.7%和37.7%的数据没有录入,或幼儿园已录入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未进行审核(从系统数据看,共有106万在园幼儿信息已经录入系统,但未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尚无幼儿学籍号。各地实际录入审核情况见附表)。为保证系统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不因幼儿学籍影响到建档立卡等困难家庭幼儿享受资助政策,影响到即将实施的生均财政拨款和普惠性民办园经费补助政策,请各地抓紧部署,尽快做好现有学前教育基础数据的填报、更新和审核工作。各地务于5月31日前将辖区内现有学前教育机构和在园幼儿相关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并及时审核通过,确保6月底前全省所有在资质合格幼儿园就读的幼儿一律获得系统自动生成的幼儿学籍号。
三、切实加强对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应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幼儿园要严格遵循教育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范》,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使用作为学前教育管理中的一项常规制度抓好落实。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由相关领导牵头,学前教育、财务、事业统计和教育信息化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本地区系统建设、技术指导、用户管理、数据采集、应用和运行维护等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要选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和计算机网络应用的同志担任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数据的采集、上传和应用工作。考虑到农村幼儿园和学前班点多面广,各乡镇中心园负责人要指导本辖区幼儿园(班)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并做好信息的初步审核工作。
2.及时准确录入并审核上传信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数据录入、审核、报送的流程规定,切实加强各类数据采集的督促、指导和监管,做到真实准确、及时报送、动态更新。本次系统信息录入生成后,各地要在每学年春季学期末、秋季学期初,指导、督促所辖幼儿园根据在园幼儿变动情况,集中填报更新相关数据。具体时间节点为:7月份为毕业幼儿进行毕业操作,8月份为在园幼儿升级,9月份录入秋季入园幼儿信息。除集中申报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外,幼儿信息有变化时应于1个月内更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于2周内完成数据信息的审核上传。
3.充分发挥系统技术支持平台的作用。教育厅依托信息中心建立有专门的系统技术支持平台(河南学前系统技术支持qq群:200537068),随时为各地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有关系统应用的一般性通知均通过公告平台进行发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系统管理员应及时加入系统QQ群,了解相关资讯或在QQ群里提问释疑。同时,要建立自己的工作平台,确保覆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前教育机构,每一级都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
4.强化系统日常应用。各省辖市要帮助和推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好这个系统加强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招生、收费以及保育教育等方面的动态监管,使系统成为提高管理效能的助手和有效的动态监管手段。
四、落实各级管理责任
1.落实数据填报、审核责任。实行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幼儿园的数据填报、审核人员要采取实名制,数据错误时能够及时明确责任人,及时调整,如出现数据造假将严格追究责任。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是本园系统数据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本园上传信息的客观准确,做到不漏报、不谎报、不瞒报。
2.落实信息安全监管责任。系统信息涉及到幼儿个人及家庭隐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幼儿园要绷紧数据安全弦,建立系统信息保密制度,严格系统管理员账户和权限的管理,严防账户和数据泄露。若不慎忘记系统管理员账号和密码,可通过系统向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寻回。
3.落实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省教育厅从本月开始,将定期通报各地数据信息的录入和审核进展,并将系统建设运用情况作为今后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各地也要建立一套督促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将系统的运行及应用工作纳入对辖区幼儿园的各种综合性检查之中,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在信息管理上出现人为造假等不规范行为的,或因数据填报更新不及时影响有关学前教育惠民政策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各地在推进系统运行和使用过程中有什么问题或建议时,请及时与我厅基础教育二处联系,技术问题及时向信息中心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