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档案管理系统入口地址:http://edu.cerhy.com/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海南省普通高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网络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琼教基〔2013〕22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与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自2010年3月16日起正式启用以来,相关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为进一步有效推进该项工作,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网络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管理制度建设
内容要求:学校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具体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具体分工,研究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
(二)网络档案管理
内容要求:
1.学校首页有内容介绍,图文并茂。
2.高中各年级课程表上网。
3.各年级学生档案信息上传完成度。
完成度 时间 | 2010级 (2013届) | 2011级 (2014届) | 2012级 (2015届) |
3月底 | 70% | 高一年级信息 | 完成基本信息 |
4月底 | 95% | 高二(上)信息 | 高一(上)信息 |
5月底 | 100% | 高二所有信息 | 高一所有信息 |
9月底 | 2013级(2016届)高中学生完成基本信息 |
二、具体要求
制度计划建设部分:根据各学校提供的文本材料为准(提交电子稿,于2013年3月底发送到电子邮箱2647167139@qq.com)。
网络档案管理部分:由课改办和海南智桥网络科技公司组织专人负责,以网络实际呈现度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和课改办要以评比活动为契机,认真推动本市县(单位)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网络档案管理工作,避免影响学生正常参加高考录取。
(二)各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切实修订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网络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做好年度工作计划。
(三)为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工作,现将各学校工作进度情况给予通报(见附件)。
(四)省课改办将根据检查情况,适时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网络档案管理工作比较突出的学校与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联系人:吴忠喜(36652770),陈应勋(13976607200、66734868),电子邮箱:26471671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