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管理系统:http://edu.cerhy.com/
第一部分:交通安全常识
(一)、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2)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3)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4)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二)水上交通安全常识
1、不乘坐无牌无证船舶。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载船舶或人货混装的船舶。
4、不乘坐超冒险航行的船舶。
5、集体乘船应注意:要有老师带队,指挥,上下船要排成队,不得打闹、走动;要顺从船上工作人员指挥,维护好船上秩序。
(三)铁路交通安全常识
严禁在铁路路基上行走,乘凉、坐卧钢轨。
严禁在站内或区间内铁路上逗留、游逛、穿越或捡拾物品。
禁严扒车、钻车、跳车和无票乘车。
铁路桥梁和铁路隧洞禁止一切行人通过。
第二部分:消防安全常识
(1)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
进校。
(2)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门库房存放,随用随领,不要在现场存放。
(3)注意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用完后要切断电源。
(4)不带火种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洒精等)去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