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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两会提案关于高等教育改革须简政放权

发布时间:2023-09-19 13:57:41

高等教育改革这个问题谈了很多年了,之所以大家不放弃,一是因为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还不少,二是因为高教改革直接关系到国家未来发展的前景。
概括起来看,我国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一是教学效果不彰,毕业学生工作能力偏弱,特别是主动性和创新能力弱;
二是科研水平远远跟不上国家发展的需要,具有真知灼见和能够产生重大社会效益的学术作品和博士论文凤毛麟角;
三是浪费严重,大量经费没有用在教学和科研上,而是用在申请项目、应付各项检查和评审的过程中;
四是合法使用资金难度大,预算经费到位很晚,有的预算大半年都过去了都还没有到位,而且到位的钱由于现行一些规定不合理也很难合法使用;
最后是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前一时期为了争项目、争指标、拉关系,许多学校搞利益输送成为常态,只是近来反腐才有所收敛。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高等教育管理权力太集中,管理太具体造成的。
权力集中主要体现在,高校的人事、教学、科研、外事和财务都是教育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这种情况导致一系列问题:第一、由于各地区和学校的情况不同,教育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标准任命的校长未必符合学校发展的个性化需求。
第二、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标准化管理下,教学方法上也难以创新;上级主管部门的一些要求也不尽合理。如几年前,上面开展本科教学检查,要查过去五年的考卷,但以前并未要求保留考卷,为了迎合上级检查,有学校甚至组织师生大规模制造假考卷!
第三、现有教育主管部门主导的、以申报课题为中心的科研资源分配模式至少对文科的发展极为不利,它导致全国文科教师都围绕少数几个专家提出的一些课题做研究,大部分资源集中在少数研究人员手里,而这些人中不乏学术上水平有限,但拉关系争课题的本事很大的人。由于获得的课题题目常常不在从事研究学者的兴趣范围之内,做课题的人常常不上心,结果质量也难以恭维。此外,由于课题数量有限,广大文科老师得不到起码的科研资助。最后,为了保障课题申报公平,资助使用符合要求,主管部门在各个环节(申请课题、中期检查、结项和审计)都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结果使得本来就很有限科研资源中很大一部分被消耗在资源分配的过程中,而不是用于做研究上。
第四、由于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的管理过多过细,程序复杂,人手又不足,直接影响管理效率,使得许多该做的决策做不出来,该给的预算迟迟不能到位,严重影响高校正常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第五、由于教育行政部门资源分配的权限过大,为了各自的发展各高校只能想尽办法从教育主管部门获取资源,结果腐败时有发生。
最后,在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介入高校各方面管理的情况下,高校校长根本没有多少发挥管理者作用的空间。有人感叹中国现在没有教育家,但是,在现行权力高度集中的体制下,这可能吗?
高等教育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端远远不止这些。要解决上述问题,我认为必须简政放权。只有这样,高校才能找到适合自己需要的校长,才能够更好地从事教学方法和内容的创新,才能够更合理地分配科研资源和改善研究质量,才能够大幅减少浪费,才能够有效应对腐败。
有鉴于此,我建议通过立法重新界定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的权限,使其各司其职,把高等教育这盘棋盘活
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权限应该界定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推动国家关于高等教育的法律和法规的制定,使高校办学有法可依,有权经营。二是根据高等教育发展需要,从国家预算中争取必要和足够的经费。三是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制定教育经费分配标准,并在根据管理需要留下少部分经费后,按标准将大部分经费直接发放给各个高校。最后是依法检查监督高校的办学情况。
除上述权力外,教育主管部门应将其他权限下放给高校,让高校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自主办学,努力创新,相互竞争,共同进步,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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