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车改革补贴最新消息,湖南公车改革总体方案开始实行时间
10月23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一个多月前,省委深改组第十二次会议释放出五大改革信号,此次会议再次释放六大改革信号,涉及公车改革、教育改革、公安改革、农村土地改革、公共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等多个重要领域。这些改革将会怎样影响我们的生活?
【信号一】公车改革
箭在弦上,年底前基本完成
党政机关公车改革
呼声已久的公车改革即将落地。《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日前已获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全省公车改革电视电话工作动员会议或将近期召开。
公车改革是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一项社会关注高的重大改革。根据中央车改办批复要求,我省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党政机关的车改工作,明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州)的公车改革。
省委深改组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公车改革方案要求,统一思想、服从大局,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加强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查。
【信号二】招生考试或迎重大变革,湖南高考将恢复全国卷
刚刚审议通过的《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释放信号,教育综合改革破题在望。
此次教育综合改革重点解决三个问题:政府如何管好教育?学校如何办好教育?如何为教育综合改革构建有力支撑保障?
记者了解到,此轮改革,我省招生考试或迎重大变革,省内自主高考命题将过渡到使用全国统一高考命题试卷。同时,高考加分政策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校招生录取将与高中学习相关联,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破除“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等问题。
以此次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湖南将加快推进教育各项改革,力争到2020年全省教育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基本建成教育强省。重点围绕学位紧缺、农村教育资源不足、校车安全、教育公平、素质提升等老百姓关注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发力。同时,进一步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对596万贫困人口中的贫困学生实行政府兜底。
【信号三】推动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省委办公厅等7家“重量级”省级机关即将设立派驻机构
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新设省纪委派驻纪检组,改革完善省纪委派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7家“重量级”省级机关即将设立省纪委派驻机构,并归口监督驻在部门以及其他30家单位。
此次省委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和四个《提名考察办法》,标志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大幕即将拉开。
参照中央纪委对派驻机构管理的模式,省纪委派驻机构将通过新设、调整等方式,设置派驻机构,逐步实现全省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省级纪委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领导,业务、干部、编制和职数均由省级纪委直接管理。
【信号四】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家庭农场将成湖南农村一景
据第二次中国农业普查的数据计算,我国目前平均每个农业生产经营户只能经营9.1亩耕地,每个农业从业人员只能经营5.2亩耕地,如果扣除物资成本后每亩耕地一年的净收益按500元计算,一个农业从业人员一年的纯收入只有2500元,不如在外打工一个月的收入。
在湖南农村,这样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如何破解?去年11月,中办、国办联合下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被认为是农村土地集体经营制度的又一次重要突破。
而省委深改组会议刚刚审议通过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从确权、流转、经营等多方面明晰了我省农民承包耕地经营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将为湖南农村改革、农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实施意见》提出,2017年前,全省将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到2020年,全省将培育5万户家庭农场,创建5000个省级示范型家庭农场和10个家庭农场示范县;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面达到70%左右,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万人。
对此次改革,会议强调,坚决不损害农民利益、不改变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三条底线,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倾向,实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确保政策不走样、工作不跑偏。
【信号五】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再提速,工程招标等五大类公共资源将全部进场交易
我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已于去年7月启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去年挂牌以来,进场交易数量大幅增加,今年前9个月招标类进场交易成交额达222.14亿元,增长14.07%。
省委深改组会议听取了前一阶段改革成果汇报,要求改革再提速。到6月底前,全省各级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2017年6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省本级范围的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医药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五大类公共资源将全部进场交易。
【信号六】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
23日的省委深改组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会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群众期待、基层关心的突出问题,抓住制约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难点问题,抓住影响公安机关战斗力的薄弱环节聚焦攻坚,特别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快直面企业和群众的行政审批和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的信息化、便捷化建设,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
本报讯我省公车改革的时间表已基本明确,预计今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公车改革总体方案和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并向中央上报,6月底前基本完成省直单位公车改革,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州、县市区党政机关公车改革。
7月,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两个“车改文件”,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即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应力争基本完成;底前,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基本完成;底,公车改革全面完成。路线图主要包括取消、补贴、拍卖三环节:取消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各级党政机关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国家机关的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取消的公务用车应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据了解,我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省级层面成立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省直单位成立各级公车改革工作机构155个,目前已采集公车改革相关数据85495条,14个市州也报送了统计数据。
同时,我省将国产汽车纳入公务用车配置范围优先考虑,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优先使用国产车、新能源汽车。
(本报记者彭英杰)
又讯《湖南省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3月1日施行,适用于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该《办法》对机关事务涉及的“三公”经费开支、行政经费公开、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机关资产管理使用、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等社会热点进行了相关规定,以切实推动我省节约型机关和“两型社会”建设。
据介绍,《办法》依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对管理体制、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作了细化规定,共6章32条。在经费管理方面,《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加强机关经费预算管理,不得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针对备受关注的公务用车管理问题,《办法》提出要推进公务用车等方面的社会化改革,要求政府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不得超标准、超编制配备、更新公务用车。而对于公务接待、会议和差旅、出国(境)管理问题,《办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的公务接待范围和开支标准,不得超范围接待、超标准开支。
(本报记者彭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