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在我国广大农村一线的乡村教师,是农村基础教育大厦的基石。近年来,各级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但在一些农村,由于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制约,乡村教师待遇和地位仍没有真正提高。在第31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我们特刊载几篇反映乡村教师生存现状的文章,希望能够引起政府和全社会对乡村教师的关注,逐步改善这些坚守在乡村的“园丁”们的工作生活条件。
???编者
教师节来临前夕,北京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新生代农民工课题组”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媒介传播与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发起了中国乡村教师生存状况调研。通过调研了解到,乡村教师存在着工资待遇低、工作时间长、职称晋升难、老龄化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调研组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
问题一:乡村教师工资低,工资结构不合理
1994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明确写到“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2008年至2012年,国家出台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均强调“涨工资”。然而调研中发现,教师的工资水平依然较低,并且存在工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一是“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得不到落实。
四川某县的一位教师,算上学期末、年终奖,其月收入比同级别的公务员少2000多元。而河南省某县一位收入较高的中学高级教师的月工资也仅为3700元(此为税前、未扣除公积金和医保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约3000元)左右,低于该市平均工资4100元。同时,河南调研点的乡村教师反映,十年前,他们比本地的建筑工人工资高,现在比建筑工人还低1000元。
那么,老师工资多少算合理?老师们的期待是:工资和福利应该和当地的公务员看齐,这也是教师法规定的。简言之,教师的工资应该“养得起家”。
二是工资构成不合理。
教师的工资主要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另外还有一部分可以忽略不计的教龄津贴(3元-10元不等)。老师们反映职称工资权重太大、绩效工资计算方法不合理、教龄津贴占比太低。
薪级工资的标准是职称,教师们反映职称工资差距大,从小教初级到小教高级,广西调研点的工资薪级工资差别在300元左右。而四川某农村小学教师的薪级工资最高差别超过500元。同时,每个教师都要被扣除绩效工资的30%,在学期末或年底以“绩效奖励金”的形式发给大家,这一制度引起诸多老师不满。另外,实际考核标准明显倾向于学校领导,因此学校领导的绩效所得(超过被扣除的30%)远远超过普通老师(低于被扣的30%)。
问题二:职业晋升“难于上青天”
教师职称制度于1986年建立,职称与工资待遇挂钩,也是对教师工作价值的肯定。对教师来说,职称评审具有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双重意义。可是在调研中发现,职称制度的负面性越来越突出。
当前,教师职称是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划拨职称指标,不同层级的学校能够得到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不同。农村学校因为办学水平较低,能获得的高级职称的比例也比较少,僧多粥少,竞争非常激烈。职称越高,评审越难。评职称耗时很长,十几年甚至二十年评不上职称的现象很普遍。河南一位乡村教师称,“评职称之难,难于上青天。”有位老师评上小教一级已经有20年,始终没评上高级。对学校意见非常大,教学也不再积极。很多老师认为,评职称一方面是钱的问题,评上职称,每个月的工资一般会增加300-400元。生活补贴也和职称挂钩;另一方面是对工作的肯定和面子问题。
问题三:工作时间长压力大
无论小学老师还是中学老师,通常没有“加班”的概念,觉得安顿好学生再离开是很正常的事情。一位老师说,她通常早上7点30分来到学校,等到下午放学之后还要继续处理一些学生的问题,大约晚上6点半到7点才能回家。中午通常到学校食堂随便打一点饭,简单休息一小时。但把学生的作业带回家里批改是经常有的事情,有时甚至要改到晚上11点。
由于缺少父母监管,农村儿童的教育管理需要付出双倍的劳动,乡村教师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和更大的社会压力。然而,对老师们相应的补偿是远远不够的。工作辛苦收入低,造成了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比较低。
建议:多项措施并举,
切实改善乡村教师生存条件
第一,切实增加教师收入。
为了切实解决乡村教师目前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6月1日颁布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中提到“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其核心就是要增加教师工资。但如何增加?调研组建议如下:
一是优化教师工资结构。建议将70%的绩效工资与职称脱钩,与岗位工资合并,作为基础性工资;取消扣除30%的绩效工资的做法,将这部分金额独立,设为“绩效奖励金”,在有条件的地方增加“绩效奖励金”预算,奖励奋战在一线讲坛上的教师,劳者多得。
二是建议增加教龄补贴,3-10元的教龄补贴将使老教师寒心。切实落实《计划》中“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和“鼓励”。
三是“国标”工资(包括岗位工资、10%工资和薪级工资)继续由中央统筹,我们建议各项补贴、绩效奖励金由市(地级市)一级或更高级的教育主管部门来统筹,确保同一地区(地级市)之内统一等量,有利于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教育公平。
第二,降低职称在工资中的权重。
切实落实《计划》中“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如“总体比例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职称考核中取消外语成绩、论文等要求,注重师德、教学实践;“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等。
在此基础上,建议降低职称在工资中的权重。因为在实际工作中,工作量最大、投入最多的往往是职称相对较低的年轻教师,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以及对乡村教育的热情,是乡村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和解决教师老龄化的关键。而职称工资所占权重过大,难以调动广大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影响工作效率。
第三,真正实现教师的双向流动。
一方面,建立乡村教师向城镇流动的常态化机制。作为乡村教师个人发展的激励机制,通过个人考核,或建立选拔机制,使教学优秀的乡村教师有可能进入城市中心学校。
另一方面,建立城镇教师向乡村流动的常态化机制。本报告从《计划》中归纳出三条流动机制。一是落实“县管校聘”制度,并作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制度保障,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二是鼓励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事业,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三是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
第四,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应该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切实落实教育部2011年第32号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根据调查,现在基层学校“教代会”名存实亡,甚至很多教师都不知道有这样一个组织机构存在。因此建议切实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对涉及教师利益的政策措施进行民主表决和监督,让矛盾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