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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出台规范明确中小学校党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3-09-17 12:50:57

近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印发了《石家庄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了石家庄市中小学校党组织的地位、职责任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思想政治等相关工作。对提高石家庄市中小学校党建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起到引导作用。

《规范》指出,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战斗堡垒和力量源泉,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学校政治工作。学校党组织执行上级和本季党组织决议,支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参与学校发展规划,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以科学的理论和正确的舆论教育引导学校师生。

《规范》要求,凡是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应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应设立当的总支委员会;有正式党员100人及以上的,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年级组、学科组等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应设置党支部或党小组。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可采取联建、挂靠等形式建立联合党支部,由县(市)、区教育局党委统筹管理。坚持党支部的学习制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和党日活动,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思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学校德育工作。《规范》指出,学校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坚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礼仪教育作为德育重要内容,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综合评价体系,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通过开展党员教学团队建设、党建微课等活动,带动教师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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