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流程一般如下:
一、前期准备
了解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具体要求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0%(或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 10%,但均位于前 30%,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方可申请247。
关注学校通知:学校会发布关于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包括申请时间、名额分配、具体要求等信息,要及时关注并仔细阅读。
二、申请阶段
填写申请表:从学校相关部门或网站获取《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社会实践经历等内容79。
准备证明材料:
学习成绩单:提供本学年的成绩单,需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盖章确认,以证明学习成绩优异。
获奖证书复印件:包括各类学科竞赛、科研成果、文体活动等获奖证书,用以证明在相关方面的突出表现 。
其他证明材料:如社会实践证明、创新成果证明等能体现综合素质的材料(如有要求)。
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给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或指定的受理部门。
三、班级评议
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班级通常会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班干部及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国家奖学金的评议工作 。
小组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学习情况、综合表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评议,通过投票等方式确定班级推荐候选人 。
班级公示:将班级推荐候选人的名单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 1 个工作日,接受全班同学的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班级评议小组提出7。
四、学院评审
成立学院评审小组:学院会组建由分管资助工作的院领导、学工办老师、辅导员代表等共同组成的评审小组
审核材料:学院评审小组对各班级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包括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真实性和突出性。
确定推荐名单:学院评审小组根据审核情况进行讨论,确定本学院的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师生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规定时间内(如 3 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如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提请复议。
五、学校审核
学校复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及材料进行再次核查,确保评选过程公正、合规,推荐学生符合评选条件。
学校审批: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复核后的名单进行审批,确定最终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
全校公示:将学校审批通过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六、上报及发放
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一般每年 10 月 31 日前),将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上级部门审核。
发放奖学金与证书: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学校通常于每年 12 月 31 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同时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不同学校在具体流程和要求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在申请过程中,学生一定要密切关注学校的相关通知和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的准确、完整和按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