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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财政部联合解读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二)

发布时间:2023-09-17 16:43:07
产品和产业化目标,部署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部署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安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安排基地和人才专项,提升我国科技创新的基础能力。

“在五类计划中设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重大改革举措。”科技部资源与配置管理司司长张晓原说。大家熟悉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都将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张晓原表示,改革将按照上述五类对所有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进行优化整合,不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和对中央级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稳定支持的专项,其仍可在国家资金支持下自主决定开展科研活动和研究课题。

赵路表示,改革之后中央财政对科技的支持主要从四大渠道进行:支持科研院所的基本运行,支持科研单位的条件建设,对科技计划采取竞争性为主的支持方式,财政部专门为大学和科研院所安排的由其自主选择选题的科技专项。

给在研项目3年改革过渡期

《方案》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对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开出了时间表。方案明确启动公开统一的国际科技管理平台建设,2015—基本完成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优化整合,经过3年的改革过渡期,到2017年全面完成改革,现有的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渠道不再保留。

张晓原表示,采取3年过渡期主要是考虑到现有的科技计划正在资助的一批未结题的在研项目。我国的科研项目资助周期一般是3至5年,在研项目不受这次优化整合的影响,继续按照原有渠道对其给予支持,直到其按照已下达的项目任务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科研计划为止。立项、新启动的科技计划则按新方法实行。因此,今明两年仍然有一大批项目按照过去的资助渠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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