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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号码

发布时间:2023-10-25 07:44:34

保险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0731-82816919、82920512、82816933,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核心机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保险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号码

一、保险职业学院教务联系电话

电话:0731-82816919、82920512、82816933

邮箱:bxzyxy123@163.com

二、保险职业学院教务处简介

教务处是对学院高职学历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组织、调度、管理及服务的职能部门,下设教务科、实训与订单办、评建与督导办、教学设备管理与维护科等4个科室。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教学规划与发展改革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政策和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拟定并落实学院教学工作发展规划,包括:教学工作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设置和调整意见、课程建设、教风与学风建设、实训项目建设等内容。

2、负责拟定教学改革方案,组织开展教学改革工作,包括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材建设和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改革。

4、负责对全院各系(院)制定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和审核。指导、协调全院各系(院、部)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负责专业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负责各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申请立项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鉴定、教学成果申报和评审工作。

6、做好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中央财政支持的各类职业教育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及中期检查、验收等后续工作。

7、负责全院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讲座。

二、教学管理工作

1、负责制定、完善有关教学文件、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与审核;负责审核、安排、组织、协调教学任务的实施;负责制定全院教学课程安排表。

3、负责全院高职学生的教学规范运行及调度,指导系(院、部)的教学规范管理。

4、负责外聘高职学历师资的管理。

5、负责高职学生学籍管理、异动及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核发结业证、肄业证、毕业证;协调专升本的相关工作。

6、负责全院高职学生的各类考试。负责高职学生成绩管理工作。

7、负责高职教育教材征订、保管、发放、核算工作。

8、负责教材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制学院教材编写计划,负责自编教材、讲议、教学参考书的审核、印刷工作。

9、负责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维护、安全运行。优化教学工作环境。

10、负责教师高职教学工作量核算,并计算高职教学教师工作量酬金。

11、负责拟制学院院历编制工作。

12、负责教学档案立卷归档工作,对各系(院、部)教学档案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

三、实习实践教学工作

1、负责提出学院高职学生各专业实验、实习、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并指导、检查、督促系(院)落实实习实训工作。

2、负责实验、实习、实践教学管理工作。

3、负责实验、实习、实践教学资源的调查统计,协助学院进行实习基地建设。指导各系(院)对实验室、实训基地的规划、开发和建设。

4、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学生专业技能测试工作,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工作。

5、负责毕业设计的指导、管理、抽查工作。

6、负责高职学生实践创新训练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高职学生普通话测试站管理工作。

7、组织各类专业技能测试和竞赛。

四、统筹订单培养工作

1、协同招生就业处及各教学系(院),牵头做好订单培养项目拓展的规划工作。

2、协同招生就业处及各教学系(院),牵头做好订单培养项目的洽谈、签约等前期工作。

3、负责协调相关教学系(院)与用人单位协商订单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考核标准,并转化为可实施的人才培养方案。

4、协助教学系(院)在订单培养项目过程中与相关订单单位进行联络、沟通。

5、负责指导教学系(院)抓好订单培养项目协议的履行,抓好订单培养项目的教学质量。

6、负责评估订单培养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

五、教学评估与督导工作

1、对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检查教育、教学部门制订的各项制度符合教学规律的情况。

3、对全院的课堂教学,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践,毕业设计,考试(考核)等各项教学环节进行日常检查。负责组织、指导系(院)两级督导工作。

4、对教学调研活动、评教、学生座谈会情况及结果进行通报。

5、检查全院高职教学质量,并进行教学质量考核。组织评选各类教学奖。

6、收集有关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信息和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负责编辑《教学督导周报》,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反馈教学督导信息,督促整改,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提供教学方面的信息。

8、负责拟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具体分解。指导、检查相关部门做好相关评估工作。及时向评建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信息和建议;负责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相关后续工作。

9、负责学院各类职业教育重点项目补贴和奖励的审核、登记工作。

10、负责各类教学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

11、配合人力资源处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六、教学仪器设备维护与管理

1、负责学院的机房、实训室、教室等教学场所与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实施。

2、负责学院机房、实训室、教室等教学场所的统一调度、日常管理、维护和清洁卫生。

3、负责学院机房、实训室、教室的教学仪器设备的调试、维护、安全运行和资产管理。

4、负责教学软件的安装、测试和管理。

5、协同教学部门,负责做好教学仪器设备调配方案编制和落实工作。

三、保险职业学院王牌专业名单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认定骨干专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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