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教务联系电话
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水海子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电话:0871-68625588 68625589(传真)
二、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教务处简介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教务处是学院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教学的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现有管理人员12人,其中副高职称2人,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4人,专科4人。下设有教务科、教学研究科、实践教学管理科、教材管理科、评估办,职业技能鉴定科(云南省251职业技能鉴定所)。
教务处认真贯彻落实院党委、院行政的工作计划,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学校和学生的全面发展。坚持“一个中心、两个狠抓、三个加强。”即“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狠抓教师队伍建设、狠抓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基础建设、加强内涵建设、加强课堂建设。”完善“四个统一”,即“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统一协调发展的方针,规范管理,科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和质量监控机制;抓好教风、学风、校风及校园文化建设,夯实人才培养基础,培育现代大学精神。
加强实践教学的管理,开展了多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多证书”制度,强化学生的基本技能。建立了校内实验实训室 12个,校外实训基地20余个,加强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按照教育部高职专科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要求,不断规范教学工作,强化教风学风建设,抓好教学和考试管理工作。
实现教学管理的计算机网络化、现代化,引进新的教学信息,建立学院教师QQ群和教务管理QQ群,提高教学管理效率。把科学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所有的工作必须体现“一切以教学为中心,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学院的和谐发展。”
教务处是个团结、勤奋、向上的集体。今年,学院领导提出要创“学习型处室”的目标,教务处在抓好教学管理的同时,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和管理水平。认真贯彻《高职专科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精神,扎实开展各项教学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上级教育部门的决定和教学工作的指示、决定。
2、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核心职能部门,在院长及分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起草我院教学工作计划、专业设置的意见、教学改革的方案,拟定全校教学工作规章制度,报学校领导核准后组织实施。
3、按照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工作计划的要求,组织各系(部)制定(修订)各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期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统筹协调各系(部)各专业开课计划和教学进度计划,编制校历和作息时间表;负责全校教室的安排调度,办理调、停、代课手续和其他教学行政工作。
5、负责组织新专业的申报及专业建设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6、提出学校课程建设的方案,指导各系(部)制定相应建设计划,做好相应的课程建设,并检查执行情况。
7、组织全校教学科研工作、教学改革、教学改革经验交流和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对教研室的建设进行指导,负责教研室组长的考核、评优;开展校际间教学科研交流活动;收集、整理、分析、筛选全校教学信息和有关材料,分别立卷,建立教学档案。
8、协同各系(部)制定各专业的实验、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计划,帮助组织实施并总结交流经验;负责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组织实践教学及实验室建设评估;协同各系(部)及相关部门,规划组织校内外实验、实训教学基地建设。
9、负责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汇总和审核。
10、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及毕业证书的发放、管理工作。
11、组织全校各类考试工作,制订考试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处理考试违纪、作弊事件。
12、组织校内教材、教辅资料的编写、审查以及经验交流,负责办理教材的订购和发放工作。
13、提出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全校师资队伍建设,协同人事处、各系(部)做好师资管理工作。
14、进行全校性教学评估和教学质量检查,建立教学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
15、负责教务处教学档案的建设、归档、整理工作。
16、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