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培正学院教务联系电话
二、广东培正学院教务处简介
一、负责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编排及日常教学的建设与运行
(一)做好人才培养计划与招生计划;
(二)做好学科与专业建设(专业设置、专业教学计划);
(三)做好课程建设(课程教学大纲、合格课程与重点课程建设、课程评估)。
二、负责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的相关工作
(一)做好教学改革专题,教学改革立项;
(二)做好教学成果奖评估;
(三)做好考试内容与方法改革;
(四)做好现代教育技术管理。
三、负责教材建设规划、评奖、出版审查与推荐
四、负责学院教学质量的监测
(一)做好教学检查(学期初、学期中及学期末的检查);
(二)做好老师备课检查、授课纲要检查、教学进度检查;
(三)做好学生信息网(学生座谈会、学生信息员)的管理工作;
(四)听课;
(五)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
五、负责组织对学院教育质量的评价工作
(一)对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组织、实施、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发布与反馈);
(二)对学生质量评价(含新生与毕业生质量调查);
(三)组织教学质量奖,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和教学工作优秀单位的评选。
六、负责学院考务管理工作
(一)组织课程考试管理(命题、制卷与保管、考场与监考编排、考试组织);
(二)负责缓考管理;
(三)加强考试纪律与考风建设。
七、负责组织课外考试与学科竞赛
(一)组织大学英语应用能力及四、六级报名组织工作与考试管理;
(二)组织计算机等级考试组织工作与考试管理;
(三)组织大学生专项学科竞赛组织工作;
(四)对考试证书的管理;
(五)制订教学日历和教学工作安排;
(六)排课(含实验课);
(七)选课、重修课程管理;
(八)教室安排与调度;
(九)教学资料管理(时间表、教学任务书、学生分班名册、考勤表、备课本等);
(十)老师课程调整;
(十一)老师管理与教学课酬管理;
(十二)教材征订管理;
(十三)大型实践教学环节;
(十四)实践基地建设;
(十五)生产(专业)实习;
(十六)毕业设计(论文);
(十七)社会调查与实践。
八、负责学院学籍管理的相关工作
(一)学生管理;
(二)学生注册管理、学生证管理、出具学生证明;
(三)学籍档案管理;
(四)学籍异动管理(休学、退学、复学、处分等);
(五)肄业、结业、毕业、学位管理;
(六)辅修、双学位管理;
(七)成绩登录与查询;
(八)奖励学分管理;
(九)出具成绩证明;
(十)咨询与指导;
(十一)负责有关的校际联系;
(十二)负责有关的报道工作;
(十三)完成院领导交待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