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波工程学院教务联系电话
一、处领导分工
处 长:方烨汶 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7; 电话:87616043;
副处长:于 华 协助处长分管教学运行,实践、实验教学,信息管理与考务工作。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9; 电话:87616128;
副处长: 协助处长分管教学建设与管理工作;协助教师发展中心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9; 电话:87616128;
二、教务处内设岗位分工
1、综合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
全处年度工作计划(含预算)与年终总结;
全处的收发工作;档案管理;办公用品采购;
牵头组织各类教学工作会议及其会议的纪要撰写;
会议室办公室管理;
印发教务处文件,收发相关文件、报刊等;
教务处资产、财务、人事等管理工作;
印章管理;学位服管理;
学生证制作、发放与管理;
协助其他科室完成相关工作;
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13;电话:87616046
2、教学建设科主要工作职责:
教学改革与相关教学动态信息收集与处理;
组织新增专业申报及合格验收;
本科学士学位申报工作;
组织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及调整审批;
专业建设规划及管理;
课程、教材建设规划及管理;
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拟定及日常教学秩序检查;
组织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推荐;
教学队伍建设与管理;
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教育教学工作宣传、报道;
课件建设的技术培训、指导工作;
本科室工作档案收集;
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11;电话:87616045
3、教学运行科主要工作职责:
教学(含实践)任务管理;
学籍管理;
组织校内外各类考试;
毕业审核,毕业证、学位证制作;
组织学生电子注册、毕业生图片采集;
学生成绩管理;
教务系统管理;
教学资源平台建设和网络教学工作;
教室管理;
组织排课及课表管理;
全校性选修课管理;
本科室工作档案收集;
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15;电话:87616047
4、实践科(产教办)主要工作职责:
国家(省、市)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与评估的组织;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与管理;
实践教学人员培训与管理;
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质量的检查与评估工作;
各类实践教学相关平台管理;
各级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工作;
产教融合办公室事务管理工作;
本科室工作档案收集;
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13;电话:87616046
二、宁波工程学院教务处简介
教务处是主管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全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工作的各项指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教学管理,确保教学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
2、拟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
3、组织各院(部)制定和实施专业培养方案、各课程教学大纲及有关教学文件。
4、组织全校的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和经验交流,制定并实施全校教育、教学改革计划、目标和措施。
5、负责专业、课程教学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教材出版、统计、优秀教材评审和教材选用工作。
6、负责组织全校教学运行工作(编制校历、安排教学任务、排课、考试管理等)。
7、负责各专业实践教学(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的组织管理工作,检查实践教学质量。协助各学院(部)做好校内外基地建设工作,并总结交流经验。
8、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转专业、转学、休复退学、结业肄业、成绩管理、毕业审核和学位认定、学历证明、学生证、校徽等),协助外事处做好交流生等涉外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旁听生听课事宜。
9、负责学生迎新、离校工作,负责开学、毕业典礼工作。
10、负责日常教学检查,负责上级部门对我校有关专业评估工作,协助质评办进行课程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
11、负责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教学事故认定工作。
12、负责主讲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13、负责全校各类教学评奖、组织申报上级各类教学评奖工作。
14、负责学生考试作弊认定工作。
15、协助设备处审定实验室发展规划。
16、编制年度教学经费的预算及分配方案。
17、负责教室资源调配使用和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维护。
18、负责教学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19、负责起草本部门牵头工作的相关文件。
20、负责本部门网络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21、开展本部门业务的研究和统计工作,向学校提交年度报告。
22、配合其它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2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