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天狮学院教务联系电话
负责人与部门联系方式:
分工 | 办公电话 | 邮箱 |
处长 | 82113142 | 65664473@qq.com |
副处长 | 82136506 | 314006917@qq.com |
教务管理科 | 82137462 | 568287757@qq.com |
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 | 82136138 | 504163585@qq.com |
实践教学科 | 82122014 | 524196845@qq.com |
考试管理科 | 82136501 | 985202354@qq.com |
科研管理科 | 82136501 | 914487659@qq.com |
二、天津天狮学院教务处简介
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教学工作和实施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在主管校长直接领导下,贯彻落实学校办学理念,建立规范科学的教学管理体制,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确保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负责推进学科专业设置与建设、课程建设、教师教育、产学研协同育人与实践教学等工作;负责审核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与实施教学运行各项工作,开展教学质量的督查与评估以及整体统筹管理全校教学资源等工作。
教务处在主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贯彻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围绕学校办学目标,提出教学改革的目标和方案、确定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和实施带有全局性和导向性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与整体性管理。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教学运行:
(1)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管理。组织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督导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实施;
(2)负责教学运行管理。依照人才培养方案下达教学任务,实施排课、教室调配、组织选课;严格执行调(停)课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3)负责全日制在校生的成绩管理以及学籍、学位管理以及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管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实施学籍异动处理。负责制(修)订学籍管理制度;
(4)负责校内外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5)负责教材征订、发放、教材费的结算以及制定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及审定工作;负责制(修)订教材管理制度;
(6)负责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
(7)负责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8)组织召开教学院长教学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教学工作,讨论教学工作有关问题。
实践教学:
(1)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参加国内外各级各类学科竞赛;
(2)负责实践教学管理。组织制(修)订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实践教学运行;
(3)负责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组织推进各二级学院产学研合作教育。制(修)订实验室、实习基地与产学研合作教育建设规划及有关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与执行。
教学建设:
(1)负责推进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等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2)负责拟订全校专业建设规划、提出专业结构调整方案。具体组织实施专业申报、重点专业、一流专业等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与结题验收等工作;
(3)负责拟订全校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和实施办法,负责一流课程、双语课程等建设项目的申报、评估检查与验收;
(4)负责制定课程思政建设规章制度,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工作,开展各级各类课程思政示范课的申报、评选等工作。
教学质量监控:
(1)负责构建教学质量监控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标准体系、保障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行;
(2)负责组织校院两级督导开展日常及各类专项教学检查评估、学学情调查等过程性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学生信息员开展过程性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工作;
(3)开展基于学生、教学督导、教师同行及教学单位的终结性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4)负责实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平台国家数据填报工作;组织年度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与编纂工作;
(5)负责新专业检查等各级各类专业评估与专业认证工作。
教师教育:
(1)负责制定教师教育与发展的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校级各类教学竞赛,组织教师参与市级及以上各类教学竞赛;
(3)负责组织开展主讲教师资格认定、优秀主讲教师、教学名师及优秀教学团队的评选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