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工商学院教务联系电话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团结镇学院街65号 邮编:611745
眉山校区: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9号 邮编:620000
联系电话:(028)38090911
邮箱:jw@stbu.edu.cn
二、四川工商学院教务处简介
一、教务处组织构成
根据学校管理部门职能分工和教学管理的需要,对教务处的组织结构按职责进行划分,教务处设一室三科:办公室,教学运行科,教学质量科,实践教学科。现有教学管理人员22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7人,硕博士7人。
二、教务处工作职能
教务处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学校董事会和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在分管教学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稳定教学秩序、改善教学条件、深化教学改革、确保教学质量的指导思想,秉持“崇工重商、理实兼优”的办学理念,本着“服务热情、团结务实、管理规范、创新思维”工作要求,以全校本专科教学计划制定、运行管理、质量保障为基本职责,大力推进教学基本建设、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全面促进学校教育事业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三、教务处各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文件的传送及督办,各种通知、文件的上传下达;
2.负责教务处对外接待联系、会议及讲座安排、以及信息反馈工作;
3.协调教务处与校内各二级单位的工作;
4.协助处领导组织起草全处综合性行政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等,组织拟定处内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5.负责教务处办公用品的购置、用印、考勤及资产管理;
6 .负责教务处教学类文件档案管理;
7.负责教务处综合会议简报及纪要的拟定;
8.协助处领导做好教务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9.管理与维护教务处网站,教务处网站信息更新和教务处对外信息的发布,负责教务处网站信息安全;
11.教学基础数据的录入、分析与管理;
12.编制教务处经费预算,管理教务处经费账务;
13.负责教务处经费支出的报销;
14.负责撰写教务处的宣传稿件,及时更新教学宣传栏;
1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教学运行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日制本专科生学籍与成绩管理、毕业与学位管理、学业考试管理、课程重修、大学生英语四六级等等级考试和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
2.根据可执行教学计划,负责每学期课程(含公共选修课)的编排与调度,负责教学运行的日常管理;
3.负责全校教室的调配、使用与管理;
4.负责普通本科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学位证书打印与管理、学位统计报表及信息上报等有关管理工作;
5.负责全校期末考试、补考的考务安排与管理、期末考试的总结与分析;负责学生缓免考的汇总公告,负责学生成绩审核及更正、升留级学生名单汇总和毕业生成绩单审核等工作;
6.负责教学工作量收交及核算(含每学期外聘教师),负责对各教学单位每学期的教学检查,收交汇总各教学单位的教学中期工作总结、学期工作总结及下学期工作思路;
7.制定全校教学运行学期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年历,撰写全校学期和年度教学运行工作总结;
8.负责学生入学信息、毕业信息的采集,负责研究生考试考生信息的现场确认;
9.检查和指导各教学单位的教学档案、试卷及试卷袋规范管理;
10.负责全日制学生使用教材的计划、预订及教材的入库验收、发放工作;
11.负责教材选用管理制度的制定,自编教材和讲义的使用审批、优秀教材的推荐评选和展示工作;
12.负责组织对各院部选用教材的评估、评价等方面的活动;
13.负责教材经费的结算工作;
14.负责教材库房的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
15.负责教学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教务管理系统的维护工作;
16.负责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1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教学质量科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标准、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实验实训大纲、自编教材建设的论证和修订等工作,做好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标准、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实验实训大纲、自编教材建设及其论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学校本科专业建设规划,组织新增专业的论证和申报工作;
3.负责组织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推荐工作;
4.负责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和评估考核工作;
5.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经验、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改革成果的推广;
6.修订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规章制度;
7.负责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质量检查活动;
8.组织校级专业带头人、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的申报、评审和管理工作,负责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的遴选与推荐工作;
9.组织校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的申报、评审、立项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省级及以上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的遴选与推荐工作;
10.制定全校学期和年度的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工作年历,撰写全校学期和年度的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总结;
11.组织和检查各教学单位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汇总全校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12.组织开展领导听课、同行评教、学生评教工作,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收集整理和反馈教学质量信息;
13.负责组织开展教学奖励的评审工作;
14.负责组织学校教师教学竞赛、示范课、观摩课等工作;
1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四)实践教学科工作职责
1.协助处领导根据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制定学校实验室发展规划;撰写学校实验室及实践教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各教学单位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及其会审,制定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实验耗材等年度购置计划,经学校及董事会审批后,参与建设实施;
3.负责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实验实训室、产业学院和订单班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实践教学管理体系和评价体系,组织检查实践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
5.掌握学校各部门实验教学资产的数量和价值,实验室空间位置和功能;
6.检查督促各教学单位按教学计划安排专业性实验课、实习课、实训课,落实各专业实习、实验实训大纲等情况;
7.检查落实实验实训室的开放率、实验设备完好率、实验室利用率、各专业的实验实训项目开出率等,收集汇总各实验实训室的学期和年度工作总结;
8.负责组织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检查、考核和质量评估,撰写学校实习、实训、实践教学等年度工作总结。
9.负责组织各级各类实践教学竞赛和专业技能竞赛活动;
10.负责学校实验实训室的相关数据收集、统计和上报,以及相关实验实训室建设和管理文件、资料的管理归档工作;
11.组织安排全校的毕业实习工作,检查、督促检查各二级学院毕业生实习工作是否按教学计划执行;
12.制定修订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安排、检查、评估与总结、汇编优秀论文集、审核指导费用等;
13.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