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锦州医科大学教务联系电话
锦州医科大学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416-4673073,该校联系地址为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邮编为121001、联系邮箱为zs@lnmu.edu.cn。
二、锦州医科大学教务处简介
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素质教育中心)下设教务科、教学质量建设科、考试管理科、实践教学管理科4个科室,共10人。
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学校中长期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组织教育计划拟定与修订工作。
2.负责实施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推动大学转型、开放办学。
3.负责组织新专业申报。
4.负责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
5.负责组织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及建设工作。
6.负责教学运行、制度建设与教学管理工作。
7.负责教学建设,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践)教学中心建设、教学基地建设、教学相关平台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8.负责本科各级各类考试管理、试题库建设、延长学制管理、考试违规处理等工作。
9.负责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0.负责学校各层次各类型教育教学的协调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是负责整合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统筹开展创新创业管理与服务、指导和研究工作的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上级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方针政策,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规划。
2.实施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负责项目管理、交流、扶持。
3.组织大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赛事。
4.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指导教师库,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咨询、指导与培训。
5.负责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6.拟定创新创业工作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7.负责校外单位创新创业工作的接洽、联系。
8.负责开展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建设。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素质教育中心是统筹开展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的部门。主要职责:
1. 负责素质教育的政策研究,学校素质教育的规划与指导。
2. 负责组织制定素质教育活动计划,核定平台教师教育工作量。
3. 负责认定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
4.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