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春电子科技学院教务联系电话
学院教务处现有9人,包括处长1人,副处长1人。教务处下设教务科、考务科、实验实习科、教学质量建设科、教材科5个科室。主要负责工作如下:
教务科 联系电话:81863085
一、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参与组织制订实施性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
三、编制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院历。
四、配合相关分院做好每学期劳动课的安排工作。
五、组织全院教师(含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统计工作。
六、组织日常教学运行工作。负责每学期任课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及汇总表。
七、负责全院教室的安排使用工作。负责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临时性调、停课并下达通知。
八、负责全院公共选修课的组织、落实工作。
九、负责处理学生转学、休学、退学等学籍管理工作。
十、负责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结业、肄业证书,补办历届毕业学生学历证明等。
十一、发放和补发学生证与校徽。
十二、编制全院学生人数统计表。
十三、负责学生成绩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完成教学及教学管理过程中各种文件及总结的归档工作。审批教师授课计划,抽查教师教案和学生作业,做好期初和期中教学检查。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实验实习科 联系电话:81863080
一、在处长的领导下,做好实验实习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二、负责全院实践教学日常管理工作及任务下达,工作量的核算及上报工作。组织各教学单位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制订各专业学期实验、实习教学实施计划。
三、负责实验、实习教学环节的协调、组织与管理;监督检查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收集实践教学的信息反馈,对教师实验教学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四、负责实践教学有关管理条例及规定的制订工作。
五、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制订实验室建设规划。负责教学设备、实验材料、实习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六、负责组织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及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七、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做好竞赛的强化训练工作。
八、负责联系、协调各类教学实习安排和实习基地;负责全院各教学单位实验课开出率的统计工作。
九、负责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检查、指导各类实验实习效果,收集和汇总实践教学各环节的总结材料并分类归档。
十、完成上级领导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
考务科 联系电话:81863277
一、在处长的领导下,做好学院考试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二、负责制订学院考务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订各类考试的工作程序,组织各类考试前的教育和培训。做好考试的报名、编排考场、安排监考人员等工作;全面控制考场纪律和考试的可信度。
四、负责考试的命题组织、试题校对、试卷排版、试卷打印、密封、分发、存档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试卷评阅工作和考试成绩的统计、试卷分析、成绩分析等工作。
六、负责学生成绩记录和学生的成绩管理工作。
七、负责院级以上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考试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并负责有关教学材料、文件的印刷工作。
九、负责全日制在校生缓考、补考、重修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进行试卷分析、成绩分析等考试总结评价工作。
十一、负责全院各门课程试题库和试卷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日制在校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初步认定和处理。
十三、负责试卷、证书等考试资料档案的建设、归档、整理、保管工作。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学质量建设科 联系电话:81863088
一、专业建设工作。制定、落实学校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组织学校专业设置的论证、申报工作;组织新专业建设、传统专业改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等工作;组织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专业、特色高水平专业、转型示范(试点)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等建设工作。
二、课程建设工作。组织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课程、金课、课程思政、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建设工作。
三、教学改革工作。组织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推荐工作;省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教学改革项目、新工科与新文科项目等教学研究与实践工作。
四、教师培养工作。组织校级教学名师、教学新秀、青年教师讲课标兵评选;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教学新秀推荐工作;组织学校“建昭基金”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
五、负责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
六、完成上级领导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
教材科 联系电话:81863080
一、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教材(讲义)的计划供应、保管、发行等工作。
二、负责各学生班建账、结账,编制毕业班教材费结算清单等工作,协助财务处做好教材费结算工作。
三、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协助处长制订公开出版教材规划和年度计划,力争列入国家、省(部)教材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编写教材(讲义)立项工作,并向出版社推荐出版。
五、负责协助处长定期检查教材编审计划的执行情况,处理有关问题,按时完成编审任务。
六、负责制订校内自编讲义规划和年度印刷计划,送交印刷厂协商解决。
七、负责做好自编教材(讲义)的工作量和(讲义)稿酬的计算、审核和发放工作。
八、负责协助处长做好优秀教材(讲义)的评选工作。
九、负责做好教材工作条例和规章制度的修改完善等工作。
十、负责有关教材使用方面的评价研究。
十一、负责办理教材的对外联系、交流等有关事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长春电子科技学院简介
长春电子科技学院是一所以光电为特色的高水平现代产业大学。学校始建于2001年,原名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光电信息学院,2002年更名为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2004年4月,经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成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并更名为长春电子科技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以光电为特色的应用型理工类院校,是全国民办高校唯一一所电子科技类大学,在全国光电电子通讯类民办大学中排名第一。依托于“中国光学英才摇篮”长春理工大学的专业优势,长春电子科技学院聚焦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瞄准国家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立足吉林省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不断调整和优化自身学科专业布局,凸显光机电算等优势专业,积极探索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新模式,重点培养适应新兴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光学之父”“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王大珩、中科院院士姚建铨、中国工程院院士姜会林先后担任学校名誉院长。
建校以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民办高等教育学校”“吉林省文明校园”“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22年学校位列艾瑞深校友会排行榜全国民办大学(Ⅰ类)第16位,被评为“中国一流应用型大学”。
学校迄今已为社会输送了近4万名优秀毕业生,考研率和就业率多年来位居吉林省同类院校前列。长电学子遍布海内外,以素质全面、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等鲜明特点受到了社会各界和用人单位的普遍赞誉。一大批毕业校友成为工程师、设计师和中高层管理人才,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先后有2100余名毕业生考取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
学校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发展研究生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现有在校生11000余人。学校以工科为主,工、理、文、经、管、艺术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下设9个教学单位, 39个专业。在专业建设方面,以“四新”为驱动,紧扣国家、省政府发展需求,优化学科布局,推进学科交叉融合,改造传统专业,面向新技术、新业态设置智能感知工程、数字经济、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机器人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等新兴专业,构建了光学、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等八大专业群,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工、理、经、文、管、艺术多科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现有一批国家级一流专业、省级一流专业、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级转型发展示范专业、省级转型发展试点专业、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
学校践行“筑理想、强身体、重能力”的三维人才培养指导思想,推行“一专多能”,构建技能和职业资格培训体系,实现专业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学生素质与个性化发展相结合、学生课内学习与课外实践相结合。创设了“至诚职业教育产业园” 中光科技园”“易仔原创网络平台”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项目,采取“探究式学习” “参与研发项目,带研究任务学习”等多种形式,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形成了“多元化的学习平台+高质量的实践平台+优质的服务平台+个性化的活动平台”四大育人平台,取得丰硕的育人成果。历年来,学生在各类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区、社团组织等特色鲜明的教育实践平台得到充分锻炼,在全国大学生各类竞赛中屡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