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联系电话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771-5870623,该校联系地址为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邮编为530022。
二、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简介
教务与科研处是在校长和主管副校长领导下,按照国家的教育方针,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它既是组织领导机构,更是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各系(部)讨论、修订、实施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和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并负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组织全校教学改革规划,组织教学改革立项、教学改革经验交流,组织开展校际教学研究交流活动。
3.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教学基本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习基地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材建设等。
4.负责各专业选修课的审定,全校性或交叉专业选修课的组织,协调必修课及活动课的安排。
5.组织教学过程的实施,实行全面的教学质量管理。经常了解教学情况,及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检查教学纪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反馈教学情况。
6.负责教学督导组工作,健全规章制度,协调督导组全面检查全校的教学。了解各系、专业的教学情况,抽查教师教案和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注重教学效果。
7.审查教学研究活动计划,检查系(部)教学研究活动的开展情况。协助校领导组织全校范围的教学研究活动。
8.抓好学生的考试工作,统筹段考、期考安排。负责审查试题质量,负责试题库或试卷库的建设及管理;组织考试和补考工作,严肃考风考纪,负责学生考试成绩管理。
9.负责学生毕业论文写作、毕业设计、见(实)习等实践环节的计划与管理工作。
10.收集整理各种教学资料、文件,做好教学档案的归档。做好学年度教学工作总结。
11.组织实施全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的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及社会上委托的其它考务工作。
12.负责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事务,对外交流、接待任务。
13.负责全校课程表和期末考试日程表的编排执行,负责教室等教学场所的统筹安排与管理、调度及临时性的课程调换。
14.负责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及审核、负责管理教师业务档案。
15.整理保管教学科研处的文书档案、资料、处务会议纪录。指导各系(部)搞好教学文件的建设工作。
16.参与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和拟定教学人员补充计划。
17.掌握全校的教研及学术情况,健全教研及学术研究档案,搞好年终报表。
18.抓好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和实施普通话推广与测试。
19.根据学校制定的总体发展目标,制定科研工作规划,召开科研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和检查各系部科研工作,促进学校科研工作的开展。
20.组织、指导校外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对立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管理、检查,促使其研究成果在研究期限内完成,争取课题立项上等级、上数量、保证高质量地完成各项课题的研究任务。
21.加强教学队伍和科研队伍建设,评选学术带头人、中青年科研骨干,建立一支合理的教学和科研队伍,在学校科研领域发挥主导、带头作用;以优秀教学团队的建设推动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加强对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思想和教育教学技能培训。
22.认定并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教学事故和教学管理事故。
23.制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教材及其辅助材料的编写、审定和出版工作;做好教材的订购、供应及管理工作。组织优秀教材评选。
24.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和学生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25.组织、指导校级教研科研课题的申报与评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省级及其以上科研成果评奖和优秀科技工作者的申报工作。
26.对申请“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的项目进行初审,提交学术委员会审定。
27.组织校内学术活动的开展,聘请校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我校举办学术讲座和科研指导工作,提高学校整体教学、研究水平。
28.对申报和已经成立的校内科研机构进行申报评审与定期管理工作,组织对校内科研机构的研究成果和效益进行评估。
29.对年度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并根据学校奖励条例对科研成果进行奖励,激励全体教师进行科研。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科研统计工作。
30.建立和健全全校教师教学科研业务档案,掌握科研动态。
31.负责我校校刊、《教改教研资讯》等资料的编印工作,做好信息服务。
32.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