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联系电话
电话:0311-83706100(学院值班室、办公室) 0311-83706172(招生办)
二、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简介
教务(科研)处是在学院主管院长领导下管理全院教学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有:
1、协助院领导组织拟定学院教学改革发展规划,制订并执行、监督实施教学、教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2、制订和实施学院专业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开展专业论证并申报新增专业工作;组织和指导系(部)制订并实施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制订、实施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制订、审核系(部)教学工作计划,使用、维护、管理教务管理系统,组织编排全院课程表;负责对系(部)执行各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况实施常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系部专业建设水平、实训基地建设、精品课程及教学团队建设、教材建设等情况的检查、评估。
4、负责全院教室和其他教学场地、资源的统筹使用和协调安排;组织制订学院教学基础设施(设备)、校内实训基地建设规划,指导、督促、检查各系(部)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指导、组织各系(部)制订并实施各专业实践教学计划、实践课程标准,并对各系(部)实践教学开展、“双证书”落实情况实施检查、评估;指导系(部)开展学生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培训及各类技能等级考试辅导、考务工作。
5、组织制订和实施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配合人事处做好新进教师的选拔、聘用、岗前培训及全院教师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系(部)开展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落实青年教师培养方案,组织开展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的评选及推荐工作;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汇总、统计工作。
6、指导、组织并实施学院课程教学改革,指导系(部)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院级精品课、优秀教学成果、教学改革成果的评选、交流与推广。
7、负责全院各专业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指导、审核系(部)制订各专业教材建设规划,负责指导、管理专业教学团队校企合作进行实践课程实训指导手册、教材的开发、编审与印制、出版工作;负责组织全院教材的选用、征订、采购与发放工作;组织开展教材评估和优秀教案(讲义)的评选及推荐工作。
8、负责全院学风建设和学生学业水平考核、考务管理和学生成绩管理;负责对全院学生降留级、限缓免考资格申请、毕业资格进行审查、报批;组织制订各专业学生综合人文素质培养方案,负责学生综合人文素质教育选修课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
9、建立、完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对全院教学质量实施监督、检查、考核与评价。制订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组织系(部)制订、实施各专业教学质量考核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填报、管理人才培养工作状态信息采集平台、专业设置工作平台等信息化平台,负责对平台数据实施监测、分析。
10、负责制定学院科研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学院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论证、立项及跟踪管理工作。
12、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奖励,做好校内外专利项目的申请及实施工作。
13、负责科研团队的管理,确定研究计划和攻关项目,并组织验收和年终评比。
14、负责统筹安排学院年度科研经费,做好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奖励工作。
15、负责学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数据平台”数据的统计、填报、分析等工作。
16、负责收集整理国内外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办学经验、科研进展等,定期印制“高职教育信息简报”。
17、组织开展学术交流与研讨,浓厚学术氛围,提升研究水平。
18、负责学院科技开发、咨询、转让、服务的组织与管理。
1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