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教务联系电话
地址:厦门市前埔南路1263号教务处处长室:5909033
教学、学籍:5909010 综合、实践5909033 考务:5909018 教材:5909055
二、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简介
教务处是在院长和主管教学副院长直接领导下,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教务处在学校教学建设改革和发展中,发挥着协调、控制、督促和保证的作用。为了及时有效地发挥教务处的管理职能,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各项管理目标的按期完成,特制定教务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进行教学管理。
(二) 负责拟定学院教学工作总体计划和教学工作总结,负责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 根据学院发展和社会需求,提出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总体规划。
(四) 对学院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
(五) 制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教学常规管理规章和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的指导性文件等。
(六) 负责对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制定和修订、教学大纲的编写、教案的撰写以及教研活动的开展等提出指导意见;按照学院定位和高职培养目标要求,组织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审核和审批,并组织实施。
(七) 负责学院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组织和材料上报。
(八) 负责学院及各系部常规教学过程管理的组织协调。编排校历,编制开课计划总课表等,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九) 组织对各系部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改革、考试改革、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十) 负责或参与学院各类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织对各系部、专业任课教师教学情况的检查;组织各类专项教学检查。
(十一) 负责专任教师学期工作量汇总、统计、核定和造册发放;
(十二) 参与学院高职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
(十三) 做好高职学生学籍管理。
(十四) 统筹学校高职考试工作。
(十五) 组织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
(十六) 统筹安排全校性的教研活动,组织教学经验的总结和交流。
(十七) 负责学院高职教学资源的统一调度与协调。
(十八) 负责学院综合教务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十九) 负责学院高职教材建设,以及教材的招标、征订和管理工作。
(二十) 负责教务处各类档案的建设、整理和归档。
(二十一) 会同人事处做好师资培训与引进工作,统筹各系部各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计划。
(二十二) 参与学院的评建工作。
完成学院要求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