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联系电话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联系电话
部门 | 项目/系别 | 工作人员 | 办公电话 | 办公地点 |
教务部 | 招生办公室 | 李老师 | 0591-22868667 | 行政楼四楼教务部418办公室 |
学籍注册中心 | 吴老师 | 0591-22868623 | 行政楼四楼教务部418办公室 | |
实践教学中心 | 徐老师 | 0591-22868623 | 行政楼四楼教务部418办公室 | |
综合事务管理中心 | 林老师、郑老师 | 0591-22868692 | 行政楼四楼教务部419办公室 | |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 连老师 | 0591-22868622 | 行政楼四楼教务部414办公室 | |
课程管理与考试中心 | 张老师 | 0591-22868692 | 行政楼四楼教务部419办公室 | |
王老师 | 0591-22868623 | 行政楼四楼教务部418办公室 | ||
教材建设与管理中心 | 蔡老师 | 0591-22868625 | 行政楼四楼教务部416办公室 | |
文印中心(挂靠) | 陈老师 | 0591-22868652 | 行政楼四楼410文印室 | |
系部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孙老师 | 0591-22868775 | 实训楼E栋404办公室 |
外语系教学秘书 | 汪老师、郑老师 | 0591-22868682 | 行政楼二楼外语系教务管理215办公室 | |
管理学系教学秘书 | 王老师、池老师 | 0591-22868773 | 实训楼E栋管理学系教务管理403办公室 | |
文化产业系教学秘书 | 陈老师、林老师 | 0591-22868765 | 实训楼C栋文化产业系教务管理204办公室 | |
国际商学系教学秘书 | 张老师、包老师 | 0591-22868662 | 行政楼三楼国际商学系教务管理320办公室 | |
信息技术系教学秘书 | 林老师、张老师 | 0591-22868626 | 行政楼三楼信息技术系教务管理315办公室 | |
经济与法学系教学秘书 | 陈老师、林老师 | 0591-22868756 | 实训楼C栋经济与法学系教务管理302办公室 | |
国际教育学院教学秘书 | 余老师 | 0591-22868612 | 行政楼二楼国际教育学院教务211办公室 |
二、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处简介
教务部是学院教学业务管理部门,现设有8个中心,分别是:综合事务管理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学籍注册中心、招生办公室、教材建设与管理中心、课程管理与考试中心、实践教学中心、文印中心(挂靠)。主要职能是:
一、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教学计划管理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宏观指导下,结合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对人才的要求,提出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原则、指导性意见等,组织制/修订、审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专业学习指南和分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落实各环节教学任务。
二、教学组织与运行管理
1.组织各系编写课程标准、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材料,选用或编写与课程标准相适应的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2.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做好学期校历制定、课程安排、选课管理、教师停/调课管理、教室调度、考勤管理、考试管理、教学档案建设、教学秩序检查、实验教学检查等常规工作,负责教学事故核实、评估与处理,维护教学秩序。
3.负责教学制度建设,完善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组建学院教学督导组和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实施日常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
4.负责学院学籍管理,做好学生学年注册、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及在校生转专业、转学、退学、休学、复学、降级等学籍异动处理,上报各类学籍数据。
5.负责教师课酬(外聘)、交通补贴、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奖励等的核算及其他教学项目经费开支审核、报批。
6.负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承担系统研发、改造、技术支持和运行保障等工作。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
7.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编制学院教学建设、改革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
8.负责学院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组织专业论证、履行报批手续,配合评建办做好专业评估工作。
9.组织学院增列、调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工作。
10.负责学院各级各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过程管理和组织验收工作。
11.组织学院各类教学基本建设,含专业建设、实践基地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档案建设、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等。
12.负责学院各级各类教学竞赛、评奖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13.组织、协调学院教师参加各类教学业务培训、教学观摩、教学研讨等活动,会同人力资源部做好教师的引进、培养和考核工作,促进教学团队建设。
四、招生工作
14.负责学院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新生录取、材料审查和数据分析等工作。
15.协助做好新生体检复查工作。
五、其他
16.配合完成学院各类数据采集和评建工作。
17.接待师生来访,做好教学服务工作。
18.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