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海洋大学教务联系电话
广东海洋大学各教学单位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及办公地点
学 院 | 办公电话 | 办公地点 |
水产学院 | 2383236 | 兴海楼309 |
食品科技学院 | 2396027 | 望海楼A111 |
海洋与气象学院 | 2396055 | 海科楼301 |
滨海农业学院 | 2383347 | 兴农楼301 |
机械工程学院 | 2383608 | 图海楼209 |
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 | 2383865 | 海滨校区教学楼214 |
经济学院 | 2396009 | 广学楼724-1 |
管理学院 | 2383259 | 广学楼904 |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 2383546 | 明德楼A1404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2383821 | 图海楼409B |
化学与环境学院 | 2383311 | 望海楼B322 |
船舶与海运学院 | 2382006/2383381 | 海滨校区实验楼204/实验楼210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2383285/2383286 | 广学楼910 |
法政学院 | 2396123 | 广学楼1003 |
外国语学院 | 2383301/2396001,2396002 | 兴教楼301/兴教楼101 |
中歌艺术学院 | 2383768 | 艺海楼A20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383171 | 钟海楼A区06011 |
体育与休闲学院 | 2383419 | 体育馆104 |
二、广东海洋大学教务处工作职责
在学校党委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对学校全日制本科教学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作职责如下:
一、专业、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
(一)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科教育发展规划,组织一流专业建设、新专业申报和专业调整,会同推进专业认证。
(二)组织制(修)定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组织落实专业教学计划。
(三)组织一流课程建设,组织制(修)定课程教学大纲。
(四)组织规划教材建设以及教材征订、发放与教材款结算。
(五)组织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组织申报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六)组织教师授课比赛、公开课和教学改革研讨会。
(七)组织申报教学成果奖,推广宣传优秀教学成果。
(八)组织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人选,负责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二、教务管理
(九)制(修)定学籍、选课、排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十)制作教学周程表,组织全校排课工作。
(十一)组织学生选课,维护学生课程表。
(十二)维护学生学籍,组织转专业及其他学籍异动(含休学、复学、退学等)工作,负责学籍注册与学历、学位注册。
(十三)组织审查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资格,发放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出具各类证明书。
(十四)组织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招生和管理。
(十五)组织选拔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交流生。
三、考试管理
(十六)制(修)定考试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十七)组织实施校内外考试,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十八)组织考试质量检查,及时通报考试违纪的处理情况和协助做好处分学生的工作。
(十九)组织开展课程考核改革,组织试题库建设。
(二十)组织试卷命题审核、试卷印刷和安全管理。
(二十一)组织成绩维护管理,指导教学单位和教师完成成绩录入和统计分析。
(二十二)组织试卷保密室建设和合格证到期验收换证工作。
四、实践教学管理
(二十三)制(修)定实践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十四)管理和协助师生使用相关管理平台。
(二十五)组织申报和管理产业学院、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和协同育人平台等实践建设项目。
(二十六)组织开展实践教学专项检查。
(二十七)组织评选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编印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
(二十八)协同建设与管理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实训教学平台。
五、创新创业教育管理
(二十九)组织、协同制(修)定创新创业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十)组织创新创业示范学校申报、建设和复评。
(三十一)组织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统筹各类创新实验班教学管理。
(三十二)组织改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编制相关教材。
(三十三)组织、协同完善创新创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三十四)协同建设创新创业师资队伍,组织师资培训,组织教师开展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
(三十五)资助校内学科专业竞赛活动。
(三十六)组织申报和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十七)协同组织师生申报攀登计划项目和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提供创新创业指导服务。
(三十八)组织创新创业教育宣传、经验总结交流和成果展示,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六、教学质量保障
(三十九)制(修)定教学质量保障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十)负责学校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四十一)统筹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规划、申报与日常管理。
(四十二)组织评选教学名师、教学质量优秀奖、先进教学单位等校级教学奖励,推荐申报省级以上教学奖励。
(四十三)协同开展教学评估、船员教育与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
(四十四)组织教学检查,包括开学初、期中、日常和专项教学检查。
(四十五)组织落实听课制度、学生评教以及职称晋升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
(四十六)组织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核查,提出处理意见。
(四十七)组织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
(四十八)组织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建设及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