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联系电话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是我校组织教学运行、推进教学改革、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管理部门,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务处的工作状态反映一个学校整体教学工作的状态。多年来,教务处本着精简高效,务实进取的原则,加强学校宏观管理,充分发挥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推进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中心的教学改革,在严格教学管理,加强基础课教学,坚持教学检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贡献。
岗位 | 姓名 | 工作职责 | 电话 |
负责人 | 侯智国 | 负责全面工作,分管学籍管理科 | 6604755 |
副处长 | 郭志峰 | 分管、教学督导办公室、教学运行管理科、教学资源(设备)管理科、BIM研究中心 | 6604134 |
副处长 | 张 静 | 分管教学改革管理科、产教融合办公室 | 6609318 |
二、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是学院综合教务管理部门。设教学运行管理科、学籍与信息管理科、教学资源(设备)管理科、教学质量管理科、教室管理科、校企合作办公室。在处长领导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主持制定专业建设规划,优化专业结构,组织申报新专业,推荐申报品牌专业。
二、制定和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等教学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具体实施。
三、制定课程建设规划,组织申报、建设国家级、自治区级、院级精品课程。
四、制定和完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并负责贯彻执行。组织召集有关教学会议,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提出教学改革思路,制定教学改革方案,组织教学改革实验。
六、统一负责教材的征订、发放、编写等,组织开展教材建设。
七、编制教学进程表、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
八、对教学过程进行监控,组织开展教学督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的各项工作。
九、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审核及教学质量评定工作.
十、负责组织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及学籍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教师观摩课,外聘教师试讲课和教师互相听课等有关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全院教学研究活动的教育理论学习。
十三、整理有关教学文件、资料,及时存档。
十四、调度和管理全院教室,保证教学正常运行。
十五、及时收集、整理教学信息,实施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化。
十六、负责审核毕业生毕业资格,组织专升本学生考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