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肥学院教务系统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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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肥学院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政策和法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拟定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科教学工作规章制度、管理文件、工作规范的制订及修订工作,并督促执行。
三、负责组织实施本科专业建设,包括专业设置、新专业申报、一流专业“双万”计划建设、新工科、新文科专业建设等。
四、负责落实五育并举,组织二级学院实施美育、体育和劳动教育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本科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评审、推荐及管理,以及本科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审、推荐、奖励和推广工作。
六、负责组织课程建设,包括一流课程“双万”计划建设、课程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课程思政建设等。
七、负责本科生实践教学环节的计划安排、规范管理、实习基地建设工作,以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
八、负责实施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指导各学院开展双元制高等教育和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
九、负责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包括招生政策制定、章程制定、计划编制、专业选考科目编置、宣传和录取,以及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十、负责基层教学组织评选,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
十一、负责组织学校教材建设和管理,包括教材规划、编写、审核、选用等。
十二、负责本科教学运行管理、教务管理系统维护和功能拓展工作。
十三、负责教学资源的配置和调度,包括多媒体教室(录播教室、智慧教室)设备的管理、维护、建设等工作。
十四、负责本科生学籍管理、学业申请、学籍异动工作,以及学校考试中违纪考生处分及解除工作。
十五、负责学士学位管理工作,包括学位资格审核、学位证书制作、发放,以及学士学位信息档案整理及信息上报、注册工作。
十六、负责辅修专业管理和“第二校园经历”校际交流工作。
十七、负责制定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
十八、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信息上报、证书制作与发放等工作。
十九、负责与国际交流合作处共同承担施特拉尔松德孔子学院的管理工作。
二十、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