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国家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是指定县市的城市和农村的考生,只要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就可以。国家专项计划的适用人群是针对国家认定的贫困地区考生,且要求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籍在当地连续三年以上,且在贫困地区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国家专项计划在资格审核符合后,只需在进行高考志愿填报时在对应批次填写意向院校即可。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需要户口本、身份证、学籍卡等证件。考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应具备以下条件:符合相应省份当年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市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原则
在本科一批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批次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校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或调整至有合格生源的省份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公安类等对考生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