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场主体来说,法无禁止皆可为,立法先行是给市场主体吃定心丸,不用活在过去行政干涉的阴影里。所以立法先行本身就是在推进改革,我们完全可以打消“立法先行导致改革推进速度变慢”的这一担心。
关键点2:“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立法先行加上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给我们提供了寻找下一个改革热点的思路:跟随立法进程,来寻找下一个改革热点,来判断改革进度。
2、法治政府(依法行政领域)
关键点: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3、司法领域。
巡回法院制度(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干预记录。两项制度是增强法院独立性的。而且是可操作性极高的。领导干部干预记录制度是可以立马上任的制度,巡回法院的可操作性也比较高,比起之前流传版本中的法院从地方独立出来的可操作性都高很多。
4、法治宣传方面亮点: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5、法治队伍方面亮点: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
罗列事实总是很容易的,逐点分析也算轻车熟路。我们用去两三千字的篇幅解剖完四中公告,接下来,需要把所有线索拼接起来回答一个问题:为何将依法治国上升如此高的高度?
四中全会提改革,大家都可以理解。四中这么重要的会议上聚焦依法治国,一定要有充足的理由。事实上,深改组第一次会议讨论成员名单明确分工和规则,第二次会议赫然就是《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第三次会议更是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你看,依法治国绝非作秀,而是实实在在的发力点。政治家做事情,都是追求回报的。系统重要性的事情,自然应该获得系统重要性的地位。依法治国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
答案就在一段话上:“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