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是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关键环节。为了保证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教育部在《关于开展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对评审原则、评审标准、评审方式、评审组织、异议处理等做出明确要求,评审要经过网上初评和会议终审阶段,强调专家评审,加大公示力度,加强社会监督。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评审过程中,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严格实行“管评分离”,将评审工作委托给中国教育学会具体实施,有利于成果评审的公平公正。
据介绍,中国教育学会架构了评审专家委员会、网评专家库、会评专家组三级评审组织,在专家遴选过程中,强调权威性、代表性和专业性,兼顾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比例的平衡。最终,从全国遴选出1600多名专家建立网评专家库,从中随机抽取800多人参与网络评审,成员覆盖29个省份。会评阶段,会评专家组成员100人,覆盖23个省份。
为激励更多教师投身教学改革,推动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创新与实践,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在评审标准上,着重考察申报项目是否针对目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是否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评审流程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在公示期内未收到有效异议。所有环节结果均由评审专家票决产生,保证了客观性和公正性。
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兼顾高等教育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和一线教师倾斜,优先奖励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教育部职成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本届获奖成果地区分布情况来看,东部地区获奖数和获奖率较高,这是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发展规律的。一般来讲,经济发达地区的职业教育也较发达。
特色在哪?
聚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
经过网上初评和会议终审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