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招: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安排在高考后进行
中新网江西频道2月6日电江西省教育考试院6日发布消息,江西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将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处长沈华锦介绍,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文件要求,江西省高招委、省教育厅已转发文件,并据此制定了《江西省普通高校自主招生主要工作流程及要求》,分别在江西教育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发布。
沈华锦介绍说,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试点最大的变化就是高校考核工作时间上的变化。从今年开始,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将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从6月10日开始,22日结束,为期13天。
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具体流程为,2月底前,试点高校发布年度自主招生简章;3月底前,考生申请报名并报送推荐材料;4月底前,试点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审核,确定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6月10-22日,试点高校完成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6月28日-7月2日,江西省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在第一批本科的自主招生志愿栏内知分填报志愿;7月上旬,江西省在第一批本科正式投档前完成自主招生的投档录取工作。
具体要求为:试点高校单独组织考核,重点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如需笔试,考试科目不得超过2门,考核全程录像;试点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专业及优惠分值;完善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试点高校、中学四级公示信息公开制度。公示的考生信息主要包括:考生号、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