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主招生

2019河海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时间报名条件与注意事项(二)

发布时间:2023-09-16 10:25:36



  测试时间:2017年6月10、11日,具体测试时间及方案以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测试地点:河海大学

  3、资格认定及成绩使用办法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按面试、笔试成绩权重6:4折算总分),参考生源报考情况,按照“分开排序,择优选拔”的原则,分专业组进行排序和认定,择优录取。

  河海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认定名单及考生录取政策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将在规定时间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认定资格。

  六、志愿填报

  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具体填报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方式为准。未按各省(区、市)自主招生志愿填报规则填报志愿者,学校不予录取。

  七、录取政策

  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1、特色专业组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上海市、浙江省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且填报其认定专业,学校将予以录取。

  2、工学专业组、经管学专业组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考生为10分)以内,不低于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上海市、浙江省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且填报其认定专业,学校将予以录取。

  3、理学专业组、文法学专业组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上海市、浙江省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且填报其认定专业,学校将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相应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

  各省自主招生录取均按上述政策执行,对于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数不单独进行折算。

  八、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九、考试收费


  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批准,我校自主招生院校测试费为每生60元。边远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学校申请减免测试费用。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 河海大学学生处招办

  邮 编:211100

  咨询电话:025-58099483,025-58099489(兼传真)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ea.hhu.edu.cn/zsw)

  十一、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纪委、监察处全过程参与并监督我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范管理要求,对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学生面试顺序和专家名单由抽签随机确定,对初审合格名单、认定名单、录取名单按相关要求实行三级信息公开。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监督及申诉电话:025-83786240

  十二、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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