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我校在江苏省继续实施自主选拔录取,采用高考成绩和面试成绩等加权综合评价方式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具备信息学科才能的优秀人才。 一、报名条件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条件分为A、B、C三类。 (一)A类报名条件(须具备其中之一) 1、高中阶段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者; 2、高中阶段获得“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一等奖(含)以上者。 (二)B类报名条件(须具备其中之一) 1、思想品德优秀,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省级“优秀志愿者”称号,并经我校自主选拔专家组认定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者; 3、在科技创新、信息、软件、外语等方面有突出才能,得到我校自主选拔专家组认定者。 (三)C类报名条件(须具备其中之一)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3、在科技创新、信息、软件、外语等方面有较高才能或较强发展潜力,得到我校自主选拔专家组认定者; 4、江苏省四星级高级中学推荐,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获得4A1合格,或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获得2A2B1合格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前30%,并经所在中学公示合格者; 5、部分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推荐考生应为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生,且对我校专业类别有浓厚兴趣爱好,具备专业培养潜质、学业水平基础或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并经所在中学公示合格者(具备校长实名推荐资格名单及推荐名额见附件)。 二、候选考生条件 (一)资格审核 招生就业处会同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按照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方案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将及时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来我校进行面试,每人须缴纳报名及测试费60元人民币。面试时间在2月下旬后,具体缴费通知、考场安排等相关事宜另见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 (二)面试及面试阶段总成绩确定 自主选拔面试工作由招生就业处会同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1、参与面试工作专家人选及分组情况在面试前随机抽取产生。面试时,各组专家及考生均随机进入不同考场,面试题目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每个面试组五名专家对考生分别打分,取平均分。学校将对考生面试全程进行摄像、录音。 2、面试阶段总成绩确定。 (1)考生面试阶段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70%,满分为70分;报名条件、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折算分占30%,满分为30分。 (2)考生报名条件、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折算方法: 考生报名条件折算分:符合A类报名条件,折算为20分;符合B类报名条件,折算为10分;符合C类报名条件,折算为4分;折算分就高计算。 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折算分:每个“A”可得2分,如考生获得四个“A”可在8分的基础上再奖励2分,即获得10分。 (3)考生面试阶段总成绩为面试成绩与报名条件、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折算分之和。 比如:某考生,面试成绩得60分;满足B类报名条件,得10分;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为3A1B,得6分;则其面试阶段总成绩应为:60+10+6=76分。 (三)确定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面试阶段总成绩,在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我校自主选拔拟候选考生名单,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并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作为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 三、录取办法 (一)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仍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达到BB,必测科目成绩达到4C1合格,且必须在江苏省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中确认我校。 (二)我校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对考生高考成绩和面试阶段总成绩采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对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江苏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成绩占60%,面试阶段总成绩占40%。录取人数在本科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比如:上述考生面试阶段总成绩为76分,高考成绩为330分(高考满分为480分,该考生得分换算为百分制则为68.75分),则该考生加权综合评价总分为:68.75×60%+76×40%=71.65分。 (三)专业安排: 1、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3个专业志愿。 2、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确认投档的自主选拔候选考生名单,将考生的加权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以下几类安排专业: ①类:即加权后总分排序在前30%的候选考生,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经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并投档后,学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第一个专业。 ②类:即加权后总分排序在前70%的候选考生,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经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并投档后,学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前3个专业之一。 ③类:即加权后不满足①类、②类所列条件的候选考生,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江苏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经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并投档后,学校在其高考总分上加20分参加专业排序,符合其填报的专业相对应的分数时,安排相应专业录取;若加20分后仍达不到其填报的专业相应分数时,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予以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④类:满足A类报名条件的,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江苏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候选考生,或者满足B类报名条件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0分(含)以内的候选考生,学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第一个专业。 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学校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为准。 四、报名程序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进入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njupt.edu.cn),根据要求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务必注明符合报名条件类型),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的序列号将作为公布资格审核时的号码,请牢记。 (二)邮寄书面材料: 1、申请表;2、经中学教务处审核盖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3、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4、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于2月2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通过其他方式邮寄,责任自负)寄至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样)。考生所在中学可统一汇总邮寄。 (三)报名时间:2月10日至2月20日 五、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数为我校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5%以内。 六、通过自主选拔且被录取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校贝尔学院的选拔。 七、监督与处理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对在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省教育厅将取消其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1、电话:(025)85866669、85866668、85866270(传真) 2、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210023) 3、网址:http://zs.njupt.edu.cn/ 4、电子信箱:zsk@njupt.edu.cn 九、本方案由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