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由国家林业局主管,是我国唯一一所承担着培养、输送高素质森林公安、森林消防专业人才,培训在职森林公安民警和森林防火指挥员,开展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重任的公安本科院校,在我国公安和林业高等教育布局中地位特殊、使命重大。学校前身是1941年建立的南京特别市立第一职业学校,1947年从该校分离出来成立南京市农业职业学校独立办学;新中国成立后经专业调整,学校数易校名,于1954年建立林业部南京林业学校;1994年9月,改建为林业部南京人民警察学校;2000年3月,升格为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
学校占地总面积1143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由仙林校区、花园路校区组成。仙林校区拥有先进的教学、科研、训练设施,主要承担本、专科学历教育任务;花园路校区主要开展全国森林公安民警、森林防火指挥员培训和继续教育任务。
学校坚持“立足林业、面向公安、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努力构建具有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特色的高水平学科专业体系和教学内容体系。现设治安系、森林消防系、侦查系、刑事科学技术系、警务管理系、信息技术系、警务技战术系、思政部、教学实训基地和继续教育部。国家林业局警官培训中心、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森林防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林业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森林消防指挥培训中心挂靠在学校。国家林业局主管的《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杂志由学校主办。
学校目前设置有侦查学(含侦查学公安情报、计算机犯罪侦查和特警方向)、刑事科学技术(含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试听技术方向)、治安学(含治安学警务管理、林火管理和特警方向)、消防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管理学、警务指挥与战术(特警方向)和信息安全等本科层次专业。
学校现有教职工407人,其中专任教师264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43人,其中正高级职称2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65人(其中博士学位39人,硕士学位226人),聘请兼职教授31人、高级教官54人,已基本形成一支学科专业较齐全、结构合理、业务能力强、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现有国家级、省级、公安部部级教学名师各1人,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2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4人,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4人,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人选1人。
学校坚持政治建警、文化育警、素质强警,坚持“注重知识、能力、职业素质三结合”的人才培养原则,确保公安后备人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和优良的专业素养。近5年来,学校毕业生中共有500余人次在工作岗位上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各级奖励,3000余人次获得嘉奖或表彰。连续多年的毕业生跟踪调查情况显示,用人单位普遍认为学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扎实的文化业务基础。
近年来,学校取得了一系列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项,省部级精品(优秀)课程10门,省部级精品教材10部,主编公安部规划教材4部,参编公安部规划教材16部,主编江苏省十二五重点教材1部,建设完成省部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各1个,江苏省重点专业建设1个;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948”计划、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林业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公安厅等厅局级以上项目156个,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5项、国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35项。多项科研成果通过鉴定,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并在生产中得到了推广和应用。
学校始终把林业作为办学的立足点和支撑点,把服务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作为学校的核心任务,自觉融入现代林业建设事业和森林公安工作大局,依据现有的资源条件和自身优势,在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等方面积极培育和强化特色,致力于将学校打造成为全国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队伍教育训练的主阵地、理论与科技研发的主战场、警务信息与技术服务的主渠道。学校高度重视国际学术交流,已与美国、俄罗斯、英国、加拿大、新西兰、瑞典、丹麦、澳大利亚、新加坡、越南等多个国家和我国台湾、香港地区的警务或森林消防同行建立了广泛的联系。
录取分数线
年份 | 最高分 | 平均分 | 最低分 | 省控线 | 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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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354 | -- | 331 | 331 331 | 一批 |